1.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666
学校性质:公立
受教育程度:本科、高职(专)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中心校区:贵州省兴义市顶效开发区兴义路1号
市内校区:贵州省兴义市湖南街32号
安龙校区:贵州省安龙县杨柳街18号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专业计划详情请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择优录取,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实行透明招生。
2.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批次、分数线、档次录取新生;
3.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减政策;
4.学校招生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名额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并列志愿招生的省(市、自治区)在录取比例内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5.已录取考生专业安排(含平行选择录取考生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明确”原则,即优先考虑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如第一志愿专业无法填满,则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其他调整专业顺序录取。考生申报专业未被录取时,对调整专业学生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调整至未填满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6、报考文艺、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先参加专业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后才可参加文化考试。
(1)音乐专业、美术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凡获得体育类录取的申请者,将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7、报考民族预科的考生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汉双语预科的考生须参加省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语考试,并经考试合格。
4. 身体健康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执行。
五、收费标准及奖学金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贵州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
资助体系: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利用社会捐赠设立的奖学金(如慈恩基金、邓廷聪教育基金等)。需要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选择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助学贷款。
六、招生组织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校常设招生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察部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七、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在规定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内容,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加盖本证书印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8. 审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