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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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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1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函[2020]8号)、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函[2016]4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为确保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适龄优先”的原则。加强对考生的综合考试和综合评价,不仅注重考核考生的学业知识,更注重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力;不仅看重考生的考试成绩,更看重考生的持续表现。

2.在做好疫情防控和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复试指导老??师和工作人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复试录取程序严谨、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完成。

2. 组织管理

1. 学校组织与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学校成立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保障小组,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组织管理、疫情防控、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安全实施。

3.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检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全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办理监督举报。

2. 中等专业院校的组织管理

1.各二级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

2.高校复试督导小组负责对高校复试过程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接受考生的举报和投诉。

3.学院复试保障组负责复试前的准备工作和复试期间的联络协调和疫情防控工作。

4.专业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总数不少于5人,由组长负责。专家组成由相关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核后报领导小组批准。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并给予量化分数。每个专家组应配备1-2名助理(秘书),承担协调、记录工作。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按规定留存备查。

3. 重考分数线

(一)学校依据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以下简称全国线)和我校合格生源比例及计划制定复试分数线。

(2)我校医学专业(即1051临床医学、1052口腔医学、1054护理学、1057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基本分数线为:单科不低于41分(总分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123分(总分大于100分的科目),总分不低于305分。低于此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入我校医学专业(即1051临床医学、1054护理学、1052口腔医学、1057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

(3)参加单科考试的考生复试成绩为:单科不低于30分(科目总分=100分),单科不低于75分(科目总分=150分),单科不低于150分(科目总分=300分),总成绩不低于270分。

(4)高校学生退役项目复试分数线为:单科不低于30分(总分=科目100分),单科不低于75分(总分=科目150分),单科不低于150分(总分=科目300分),总分不低于270分;MPA专业单科不低于30分,总分不低于140分。

详见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要求》(所有附件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并前往官网下载)。

四、重考科目

(1)根据各专业计划,若第一志愿全国统考合格考生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20%,则按照120%至150%的差额比例(不高于150%)确定该专业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达到所申请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国家线下第一志愿考生(不含医学专业学位)数量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120%的,将全部合格考生纳入复试名单。

如第一志愿达到国家线但未达到我校医学专业学位基本分数线,即使通过人数未达招生计划的120%,也不会纳入复试名单。

(2)转学、复试人选名单根据国家转学政策和我校发布的转学公告确定,复试人选具体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分批发布并在网上公示。

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2:《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5. 复试安排

我校硕士生复试原则上分两批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为2021年3月26-30日,原则上以线下集中复试为主(省外重庆市中医院、附属垫江医院采取线上复试,平台采用中国移动云考试中心)。

转学考生复试时间为2021年4月7日-20日(视各学院转学情况,预计集中在10日、11日)。

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复试形式须一致,各学院复试工作办法及具体安排详见各二级学院网站。

学校统一组织心理测试、复试资格审查及专业课笔试(益阳市中心医院、医学院等暂不开展首选复试的院校除外),具体要求见附件3:《2021年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首选复试安排》。

六、复审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主要以本科核心课程和基本技能考核为主,包括外语听说、专业课考试、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综合考核可采用笔试、实验与临床操作相结合、综合面试等方式进行。同等学力者还需加修本科核心课程2门;公共管理专业考生需加修思想政治理论课。

复试内容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考核

按照《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实战表现材料)》要求,进行成绩评定,评定合格或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课程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原则上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研究生院组织专家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同一专业不区分学位类型)出题,主要考查学生对本学科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基础知识和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题型以综合题、开放式为主。各专业笔试科目及参考教材(科目)详见附件4。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评

外语听说能力考核由各学院安排2名或以上英语教师以口语对话的形式考核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长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

(四)综合素质能力测评

考试采用综合面试、实验或临床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品质、人文素养、言行举止、礼仪、对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学科前沿、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参考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和工作表现)。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可包含外语听说能力),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须有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的书面记录和成绩。

(五)同等学历补充考试要求

报考交叉学科专业和非全日制本科且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在符合复试要求的前提下,须在复试前与所在学院(系)或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确定补考科目,复试时需额外选修所申请专业两门本科核心课程。补考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未通过同等学历补考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具有同等学历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无需参加补考。

七、复审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二级招生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1. 门票。

2.有效身份证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与就业中心网站在线报名)、《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认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可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与就业中心网站在线报名)。未毕业的自考生还需提供准考证(证书)照片及全国自学考试6门以上(含6门)科目成绩单扫描件。

5.《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实绩材料)》(附件5)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无学习、工作单位者,可请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6、候选人自我介绍(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无固定格式模板,请候选人自行使用A4纸打印并手写签名)。

7.报考“退役高校学生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退役单位出具的《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明》。

8、参加单项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交所在学校的推荐证明以及两封具有相当职称的教授或专家的推荐信(已提交的考生无需重复提交)。

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不退还。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八、复审费用缴纳标准及方式

根据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湖南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费[2018]99号),研究生入学复试费为120元/人。考生须在复试前通过“中国建设银行APP”在线缴纳复试费(操作流程见附件6)。由于数据更新存在延迟,请转学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恕不退还。

九、成绩计算及录取

1. 第一次和第二次考试成绩的权重

1.第一次考试成绩占70%,第二次考试成绩占30%。

2.复试成绩=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

2. 最终结果

1.初试满分为500分,专业类:期末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1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15%+外语成绩(总分100)×5%

2、初试满分为300分。专业(MPA):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管理类联考须包括政治理论考试,重考分数具体计算办法由人文管理学院确定。

三、招生原则

1.复试成绩180分以上为及格分数线,低于180分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各阶段考核的,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各学院可根据本专业特点、学校基本规划和专业人才选拔需要,提高复试考核要求,制定相应的复试录取规则。具体要求按照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执行。

2.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和身体检查等考核不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计划和考生复试成绩最终排序,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录取名单,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录取人选名单。

4. 凡通过复试的考生均有资格入学,如有该科目有望录取的考生放弃复试,将根据最终成绩择优录取相应批次的复试通过考生。

5. 凡违反考试规定或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10. 调整

1. 调整的基本原则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插班专业申请条件。

2.初试成绩(单科及总分)须达到我校对应专业规定的复试分数要求。

3.申请转学的专业应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似,且属于同一学科类别。

4.初试科目与转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国统一初试科目应与转专业科目相同(如考生初试统一科目涵盖转专业全部统一科目,则视为相同)。

5、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只接受符合公共管理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届毕业生不予报考),即先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考生申请转入我校公共管理专业时,初试成绩须达到转专业A级区域国家线。

6.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有关政策转攻其他专业(学位);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位)的考生不得转攻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

7、我校接受插班生的基本规则是:对于同批次报考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插班生,按照初试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同批次报考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同的插班生,由于各院校第一志愿不同,导致插班生总成绩不具有可比性,学校将综合考虑插班生初试科目成绩、专业相关性等因素确定复试人选名单。

8.所有转学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转学服务系统”(网)进行网上转学,否则无效。

9.我校每次开放转学系统时间不少于12小时,考生转学申请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具体转学时间另行通知。

10.满足教育部有关调整的其他要求。

(二)调整程序:

1、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生源短缺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整信息公告。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整专业系统提交调整意愿;向我校申请调整专业的考生每次只能向我校填写一份申请,同时向我校提交多份申请的考生将不纳入我校调整人选选拔范围。

3、考生填报申请表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按专业确定复试人选名单,并通过转学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书。考生务必查阅《复试通知书》并及时确认。凡回复确认参加我校复试但未参加复试者,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不再允许参加我校各专业转学复试。

4.调剂与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但对于一些学生流动性较大的专业,可根据转入学生情况适当提高差额比例(为做好转入学生的选拔,差额调剂比例不设上限)。

5、插班生复试结束后,我校将及时寄送《待录取通知书》,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待录取通知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11. 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教发[2003]3号)中的体检标准执行。

12. 信息披露

1.学校应当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办法、各学科专业录取名额、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号、初试各科成绩、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复试、调整、录取等信息。

2.复试结束后三天内,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在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变化,说明变化情况后再公示10个工作日。

3.研究生院发布复试公告后,各学院应按要求公布本学院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名单及成绩。

如发现复试录取过程中存在违法、乱纪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校纪检监察处投诉:-;或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处网站点击首页举报栏进入网上举报()。

13.复审监督与复议

整个复试过程中,各学院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硕士生招生政策,坚持原则,秉持公正,统一复试标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1.落实责任问责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性负全责,要完善复试过程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反纪律、违规行为,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落实监督检查制度: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检查监督。

3.实行复核制度。公示期间,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投诉、申诉,经查实投诉、申诉属实的,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责成学院复审领导小组或复审组进行复核。

14.安全管理

1.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要及时汇总本系参加复试的所有专家信息,核查其健康状况;对参加复试的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防疫培训,做好防护工作。凡近期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应按照防疫相关工作要求逐级上报。对因工作不负责造成迟报、瞒报、漏报疫情的,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2.校医院、后勤保障部负责为专家和工作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并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要求对所有校内复试工作场地逐一消毒,确保环境卫生、通风良好;保卫处负责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和安全保卫工作。

3、宣传统战部负责舆情防范和引导及报道解释等工作;信息化建设处负责网络安全保障,确保复试期间网络畅通,为研究生招生复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4.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要会同保卫处、校医院、后勤处等部门对来校复试考生进行跟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测量体温,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消毒液等)。

15. 其他说明

1.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和各学院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动态调整各学院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回收、重新分配。

2.每个招生学院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个负责人,应该亲自检查,协调和监督该部门的研究生重新检查工作,以提高政治立场,增强组织领导,并协调对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权与重新审查和录取工作。

3.每所大学应严格遵循国家和学校制定的重新检查和入学要求以及时间表,不得超过其确定自己的入学程序的权力。

4.如果候选人在重新审查期间违反了规则,一旦经过验证,他们将受到“处理违反国家教育考试的措施”和“处理普通高等教育机构入学率的临时措施”的措施,并将在所有候选人的综合文件中取消并记录下来。 “普通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人员的管理法规”的相关要求将在严重的情况下撤销学生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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