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高职院校骨干专业教师企业实习
实施计划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实施意见》
(教指城[2011]14号)《关于2014年高职院校骨干专业教师全国培训工作的意见》
关于申报层次培养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教部函[2013]228号)和各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层次培养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4年度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的通知
根据〔2013〕539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我院与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含所属企业)
湖南省子公司作为2014年高职院校专业骨干教师企业实习培养基地。
地方学校与基地企业拟合作承办高职院校专业骨干教师企业实践培训
工程技术类教师15名。为顺利完成2014年度高职院校专业骨干教师企业实施工作
为落实培训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1. 组织管理
1.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熊云(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工会主席、人力资源部部长)
朱祥军(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副组长:王云政(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黄伟民、黄野
领导团队成员:赵洁英、郑炜、曹晓白、王柯
2. 培训项目工作组
组长:王云政(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赵洁英
副组长:郑炜、曹晓白、王柯
成员:胡鲁星、刘克定、徐波、李健、姜志雄、季东宇、郑小恩、许云明
此外,还将从各学校和企业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并培训数名教师。
培训期间,各部门将安排一名兼职班主任,负责学员的日常生活管理、安全教育和学习。
出勤、考核等
3.基地学校职责:
(1)与合作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培养协议,确定岗位和岗位实习培训内容。
项目、指导老师。牵头申报专业教师在职实习培训项目,负责制定教师在职实习
培训实施方案及任务书;负责提供校内培训场地、教材、培训设备设施,培训
教学资料、信息、负责选拔和聘用校内培训教师。
(二)与培训学校、学员签订专业骨干教师岗位培训三方协议,
确定培训学校、派出学校和学员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实行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学员培训纪律和行为规范、培训期间待遇、安全保障
保密规定等
(3)组织学员报到开课,进行学员资格审查,对学员进行指导
完成网上注册并为学员建立培训档案。
实习前的基础培训与教育,指派专业指导老师对学员进行专业指导与教学
學習指導。
(4)负责为学员在校培训期间提供后勤保障和住宿安排。
与合作企业协商解决在企业岗位实习期间的食宿安排。
(5)加强学员在岗位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做好学员人身安全事宜。
外部保险,制定各种应急预案。
(6)加强与合作企业的沟通联系,共同落实在职培训内容、实践项目、
实训岗位,及时解决学员在岗位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7)牵头与合作公司联合检查学员的出勤情况、日记、周记等,并
考核。选聘专职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日常管理。
(8)接受省职业教师岗位实习培训工作安排和考核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检查配合省职业教师培训考核委员会对合作企业的岗位实践培训工作进行检查。
(9)负责企业骨干专业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配合合作企业开展
根据有关协议、承担的工作任务和项目支出情况,协商确定资金分配和使用。
四、基地企业职责:
(1)与合作学校签订校企合作培养协议,配合学校申请专业教师在职实习
培訓計劃。
(2)选择培训生的在职培训项目,为每个培训生提供至少三次
对应实践岗位,选拔优秀一线生产或管理人员作为在职培训指导老师,安排并
安排学员的生产和工作任务。
(3)负责现场听讲、操作培训、实践指导;
经营考核、安全教育、以及企业文化、企业管理、前沿生产技术等教育。
确保岗位实习质量,防止学员安全事故。
(4)负责学员在企业岗位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
我们将在实践中对每一个项目进行评估和考核,客观、准确地反映学员在企业岗位培训的实际情况。
健康)状况。
(5)与合作院校协商解决学员在企业岗位培训期间的后勤、生活保障问题。
并提供住宿和餐饮。
二、培训组织管理及实施方案
我院与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含其子公司)联合承担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建设项目。
共有15名教师参加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企业实习。
专业骨干教师企业在职培训为期8周(320学时)(含学校在职培训2周,
培训包括4.5周的企业在岗实习和1.5周的企业调研总结),两种培训方式均为脱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