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科学学院2024级硕士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含调整方案)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准备的通知》,结合我院专业特点和实际,制定了学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1. 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具体复试录取方案,指导各复试组开展复试考核工作,负责选拔经验丰富、水平较高、公正正直的人员参加复试。
每个学科设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主要由各专业导师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2. 时间安排
1、3月25-26日,制定复试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
2、3月26日召开复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公布复审方案,下发复审通知,复审方案及复审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3、3月30日上午进行复试资格审查,下午13:30至16:30进行复试笔试;17:00至23:00进行科目补充考试。
4.3月31日组织面试。
5.4月3日前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
6.4月20日,复试结束后,纸质版《录取批准表》将留存备查。
3. 重测方法
我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
四、复试内容及分数计算
1. 面试
面试采用口试答题形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说能力,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测试成绩占20分,专业能力、创新精神、知识应用及职业能力、专业素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80分。
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组各成员成绩总和÷复试组人数。复试组应指定面试秘书将考生面试情况记录在《湖南师范大学2024级硕士复试登记表》上,复试登记表将留档备查。
2.笔试(含实践操作考试)
笔试分为专业课笔试和附加测试,考试时间安排在3月30日下午和晚上。
复试专业课笔试总成绩为12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补充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3小时。
3. 重考成绩计算
重考成绩计算按以下要求进行:
重考成绩为面试成绩与重考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即重考成绩=面试成绩+重考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220分。
附加考试成绩将不会计入重考成绩。
五、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重考成绩(总分)
(单科成绩以相应专业的国家线为准,总成绩控制线如下)
学科教学(地理)(硕士)
二十八
369
自然地理学
二十七
351
人文地理学
二十七
349(特殊计划除外)
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
17
379(特殊计划除外)
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
16
320
资源与环境(硕士)
20
273
退役高校学生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以下简称“退役高校学生项目”)申请者另行分配。
六、专业及招生程序调整
资源与环境专业(专业硕士)接受转学,具体转学要求请参考全国转学制度,招生名额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复审程序及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毕业证书。
在国外取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有已登记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
2024年入学前通过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本科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教育部网上学籍核查报告》;往届毕业生应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
(4)初试准考证。
(5)《湖南师范大学2024级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状况审核表》(附件1)。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项目”者,须提交本人《男(女)入伍批准书》及《退伍证明》。
(7)学院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2. 缴纳重考费用
考生在线缴纳重考费用,费用为120元/人。逾期未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重考资格。资格审核现场需出示缴费截图。缴费流程见附件2。
3. 重新测试
考生按学院复试安排参加复试。
4.思想政治评估
学院将根据《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状况考核表》和面试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5.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考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指南》(教办[2003]3号)要求,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教厅[2010]2号)执行。
学院公布的复检结果中被标记为拟录取的考生,应于复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向学院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检表》附后(附件3)。
体检结果要么通过,要么不通过。
8.综合得分计算
综合得分计算按以下要求进行:
1、第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2.补考成绩不计入重考总成绩。
九、招生
1.学院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
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附加考试科目(跨学科附加考试除外)成绩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
2.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通过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2024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证书,其入学资格无效。
3.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在不少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10. 其他事项
1.考生如对学院硕士复试处理有异议,可向学院或院系提出书面申诉,如对答复意见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督导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督导办公室)。
2.申请者须保证其报名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复试结束后,二级招生单位向复试考生发出档案转交函,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以非定向就业形式录取的考生,应将个人档案转交我校。
4、为防止作弊考生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侥幸通过初审,复试时必须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实(包括查验身份证、学历证明)。学校对违反有关规定、在复试中作弊的考生将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5.请您关注学校及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及邮件、短信。
6.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