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及使用说明
《西安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为帮助毕业生就业而向用人单位出具的正式推荐信,是证明学生是应届毕业生的有效证明,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十分重要。出具和使用本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经销范围:
我们的应届毕业生。
2. 程序和方法:
1、每人限填3份推荐表,学生须如实填写推荐表,学校将对所填内容进行严格审核;
2.毕业生联系不同企业时,应酌情使用推荐表原件,尽量使用复印件,签订合同后需将原件交送用人单位;
3、就业推荐表遗失或推荐表内容需更改的,须先向学院提出申请征求意见,再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补发。如内容更改,须交回原推荐表。
三、填表须知:(未按要求填写的学校将不予审核、盖章)
1.用蓝黑色、黑色钢笔或中性笔认真填写表格,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墨水和笔迹必须一致;
2、专业名称应完整填写,并应与教务处学籍系统中的名称一致;
3、培养方式填写“统一招生”;
4、“政治状况”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共青团预备党员、民主党派党员、群众成员;
5.“健康状况”若无异常,请写“健康”,不要写“优秀”或“良好”;
6、“家庭住址”填写您家庭现居住地址;
7.“籍贯”应填写家庭现居住的户口所在地,具体到区或者县级;
8、“个人履历”需从初中开始,包括实习、社会活动经历;
9.“特长及兴趣爱好”应根据个人情况如实填写;
10.“奖惩情况”和“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应在校期间如实填写,各学院应认真审核;
11.“就业意向”一栏可以暂时不填,等大致确定用人单位意向后再填写;
12.“主要课程及成绩”栏由各学院指定人员填写,申请人不得自行填写。同一专业毕业表中所列的主要课程应一致。对于尚未完成的课程,成绩栏可填写为“在读”。
结合往年实际情况,为做到公平公正,避免发生矛盾冲突,建议各学院从教务系统下载打印成绩单,直接粘贴在《就业推荐表》相应位置上,并在《就业推荐表》中缝处加盖印章,以备核对。
13.“综合考评结果及排名”栏由各学院指定专人填写,为历年学生考评成绩的平均值,各学院应认真审核,确保公平、公正。
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