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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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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等职业学校本年度非毕业的学生;

3.中等职业学校一年制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各项国家教育考试,且在暂停期间者。

5.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人员。未成年人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规定

(一)中职高考招生包括本科批次、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省教育考试院将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中职高考招生计划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高校不得在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外招生,未经批准录取的新生不取得学籍。

(二)招生规章制度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的必备形式。各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高校招生规章制度,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规范,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招生规章制度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中应当准确表述学校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凡违反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的行为,一律以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为准,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招生规章制度及相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一)各位考生须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24年中职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技〔2023〕1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按要求在线缴纳报名费。考生报名的科目组和专业技能方向(见附件1)须与考生所学中职专业相对应。

(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地级市、县(市、区)教育局、相关中职学校职业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省教育考试院对所有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参加报名的技校毕业生须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核实学籍或学历。参加报名的中央广播电视中职学校毕业生须为江苏省户籍,须在中央广播电视中职学校官网核实学籍或学历。资格审查无误后,考生方可报名。

(三)报名工作由省级教育考试院、各地级市、县(市、区)教育局职业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相关中职学校(报名点)负责组织实施。各地须在规定时间内对辖区内考生进行培训指导和现场签名确认。

4. 身体健康检查

(一)所有考生须参加体检健康检查(以下简称体检)。未提供体检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中职高考。

(二)体检由各地级市、县(市、区)教育局职业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联合承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

(三)报考烹饪、旅游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须提前接受转氨酶检测。

4.体检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

5. 命题

(一)专业技能测试出题工作由各专业联考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联考委员会)组织实施,出题标准按照原省教育厅公布的相应单招专业技能测试标准执行。已接入中职考试专业基本技能测试的化工、农业、旅游管理、纺织服装、医药5个学科群按照中职考试相关要求执行,专业技能采用中职考试相关专业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

(二)文化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制定,考试内容以省教育厅公布的原相应单招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理论考试大纲为准,相关高校、中职学校负责在选拔出题教师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

六、审查

(一)考试形式。实行专业技能考试+文化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及内容由各专业联考委员会确定。其中,化工、农学、旅游管理、纺织服装、医药等5个专业组考生按照中职考试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分为A、B两个环节,考生通过A考试后方可参加B考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专业理论,实行闭卷笔试。

(二)科目成绩。除艺术类其他学科组,专业技能测试+文化统考总成绩为1000分。其中,专业技能为300分(化工、农学、旅游管理、纺织服装、医药五个学科组A试100分、B试200分);专业综合理论为300分;语文为150分、数学为150分、英语为100分。艺术类学科组无专业综合理论测试,总成绩为700分。

(三)考试时长。专业技能考试时长由各专业联考委员会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确定;文化考试时长为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综合专业理论150分钟。

(四)考试时间。专业技能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9日至24日,各专业考试时间由各专业联考委员会确定并另行公布。文化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至21日。

(五)考试组织。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专业联考委员会组织实施。

1.统一文化考试由各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在标准化考场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中职高考统一文化考试考试工作规则执行。

2.专业技能考试由各专业联考委员会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试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考招〔2009〕61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8〕4号)的要求组织实施。

VII. 评分和评分

(一)专业技能考试评分由专业联考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专业联考委员会对专业技能考试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文化考试阅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所有科目均采用网上阅卷方式。

(3)专业技能测试、统一文化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机构公布,具体公布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8. 志愿者申请

(1)中职高考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针对通过专业技能测试并参加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间为中职高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公布后;第二阶段针对已报名参加中职高考并参加体检、取得中职学历考试成绩且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报名时间为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

(二)考生所填写的专业偏好须与报名时填报的学科组一致,其中农业、艺术类学科组考生所填写的专业偏好须与报名时填报的专业技能方向一致。

(三)全省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凡符合中职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照报名申请材料(另行发放)要求,凭考号、证件号、密码、动态口令卡,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报名申请,无需现场确认,逾期不再接受重复报名。

(四)中职高考报名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各地级市、县(市、区)教育局职业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中职学校(报名点)负责统一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地要对本地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培训和指导。

(五)本、专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和志愿自选。本科批次有A、B、C、D、E五所高校,专科第一批有A、B、C、D、E、F、G、H八所高校,每所高校设3个专业、1个专业调整。自选志愿设置与平行志愿相同。

(六)第二批职业教育高考设置A、B、C、D、E、F 6个“学校+专业”选择,分两轮进行,采用计算机匹配录取。

九、奖励与关怀政策

(一)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江苏省技能冠军大赛、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等赛事获奖者的奖励政策如下。

获奖考生须参加中职高考并取得文化统考成绩,获奖竞赛项目须与报名学科组对应,方可享受中职高考奖励政策。在校期间参加上述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可直接认定其相应专业技能成绩。

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奖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及以上奖、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江苏省技能冠军大赛金牌、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根据意愿直接考入省属高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本科直升生”)。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江苏省技能冠军大赛银牌、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可根据意愿直接考入省属高校专科专业(以下简称直升专科);考生成绩达到本科备案要求的,可参加本科备案录取。

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优秀奖的考生,其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当年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及格分数线;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优秀奖及以上、省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当年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及格分数线的120%(超过满分300分的,按300分满分计算)。获得技能竞赛奖项的考生,也可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与评奖认定专业技能成绩不一致的,按较高者计算专业技能成绩。

在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美容美发项目中,模特参赛选手与技能操作参赛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根据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要求,每年省赛后将新增部分项目省赛,省赛优胜者享受与省技能大赛优胜者同等奖励政策。

获得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享受优先录取政策。

技能竞赛获奖考生享受职业教育高考奖励政策,所获奖项自获奖之日起有效期3年。

(2)曾获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享受优先录取政策。

(三)体育学科组考生在省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奖的奖励政策如下。

获奖人选须报考中职高考体育科目组,并须通过专业技能考试和统一文化考试,取得合格成绩,方可享受中职高考奖励政策。

全国性体育竞赛(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个人赛、区域赛、分项目、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成绩前6名,江苏省级体育竞赛(省运动会、省个人赛、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组织的省中学生比赛)成绩前3名的考生,可根据意愿直接考入省属高校攻读专科专业。

(四)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入学时按考生总成绩(艺术类学科组文化分)给予加分(同一考生满足多项加分的,仅享受最高加分),学校审核并决定是否录取。本条与(一)、(二)项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1、烈士子女入学加分20分。

2.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功绩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部队授予荣誉称号的,报考时加计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及台湾地区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报考时可额外获得5分。

4.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报考时加计10分。

10. 入场

省教育考试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远程网络招生。中职高考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本科批次、专科第一批,以中职高考成绩进行平行志愿录取;第二阶段为专科第二批,高校按照招生规定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使用中职高考成绩或中职学历考试成绩等)。

1、第一阶段(本科一批、专科一批)

1. 画线原理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成绩要求等,对首批本专科分学科群设定省级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农学、艺术类学科群按技能方向设定省级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 录取制度

中职高考实行“招生机构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的录取制度。对符合录取条件、达到省级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备案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学校100%招生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考生进行平行排序备案。招生机构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及录取专业,并负责对不予录取考生进行解释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督导招生机构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行为。

三、准入原则及备案方式

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达到省级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随志愿”的平行录取规则予??以录取。

艺术类以外学科组以考生学术成绩与专业技能成绩之和作为备案分数。艺术类学科组艺术设计方向以考生学术成绩与专业技能成绩之和作为备案分数;音乐教育、舞蹈编排方向以考生专业技能成绩作为备案分数。

录取分数相同者,按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出现分数相同情况,则按照考生意愿全部录取。

招募志愿者的方法与平行志愿者的方法相同。

(二)第二阶段(第二批专科生)

第二批职业教育高考分为两轮,每轮三个环节。

1.考生填写报名表。已报名中职高考、参加体检、取得中职高考成绩、未在第一阶段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按照“学院+专业”形式,同时填写6个“学院+专业”的报名表。

2、学校审核。学校将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和录取原则对填写申请表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为学校预录取考生。其中,参加中职高考且成绩达到首批专科省控线的考生,原则上优先按中职高考成绩确定预录取排名。其他考生的预录取排名由学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确定(以中职高考成绩或中职学历考试成绩等为准)。预录取排名由招生机构负责解释。

3、计算机匹配录取。凡被学校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填报申请的先后顺序和学校确定的预录取名次,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匹配相应学校和专业,当场完成录取,考生无需上网确认录取信息。

符合条件但在第一轮申请中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第二轮申请;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向其他院校提出申请;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后,经学校审核并匹配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可继续参加下一轮招生;每轮执行的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计划数;高校须在每轮报考该校的考生范围内,确定考生预录取排名;当学校录取考生人数达到招生计划时,即视为完成招生计划。

3. 入学要求

高校须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档案报送、档案审核、档案撤回、审核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对无故逾期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下发的考生电子档案和相关高校的计划名额,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代为录取,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高校。

已被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中职高考。 已被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中职高考。

11. 转学及升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直通车项目转升本工作的通知》(苏教指[2021]2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直通车项目转升本工作的通知》(苏教指[2020]3号)精神,现将我省2024年度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直通车项目转升本工作(以下简称转升本)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1. 申请者及转学计划

插班升学对象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直通车培养方案中完成中高职“3+3”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3”)、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的中职毕业生,以及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直通车培养方案中完成中高职“4+2”(健康项目)分段培养(以下简称“4+2”)的中职毕业生。

转升学计划纳入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高校招生计划,不占用公开公布的中职教育高考招生计划。

2.资格审查、报名及体检

1、报名插班升学的考生须为插班升学项目学生,否则不予报名。

2.插班考生报名时间和方式与中职高考考生相同,并按照中职高考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试及其他相关费用。

3.转学候选人研究的次要职业专业应与二级职业教育学院入学考试主题组一致(请参阅附录1)。

4.所有转移到更高级别的候选人都必须进行体格检查,这将与未经身体检查信息的候选人进行体格检查。

(iii)评估

1.根据省教育部的要求,“ 3+4”候选人必须对二级职业教育进行统一的文化考试(不包括综合专业理论),获得中文,数学和英语的分数,并满足转移学校的要求。

2.在省级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领先的大学和二级职业学校进行了转会检查。

3.领先的大学和二级职业学校应成立一个领导力小组,以指定负责领导力,协调和实施过渡评估的特定工作部门。

4.领先的大学和二级职业学校必须按照省级教育部的要求制定转移计划,严格遵循评估程序,以严格的方式组织评估的所有方面,并不应宣布转移的结果评估结果应及时通知候选人。

(iv)志愿者申请

仅申请更高级别的候选人不需要填写其申请表。

(v)奖励政策

“ 3+4”候选人符合奖励二级职业教育的政策,即直接入学到本科课程,请进行资格的道德教育分数,接受文化统一的考试(不包括全面的专业理论),并获得了中文,数学和英语的良好分数,可以直接转移到领先的教育中。直接入学初级大学课程并具有合格的道德教育成绩,可以直接转移到领先的初级学院。

申请二级职业和技术教育学院入学考试并不接受转移成绩的候选人,并满足二级职业和技术教育学院入学考试奖励和护理政策的条件,可以享受相应的奖励和护理政策,并接受中学职业和技术教育大学入学训练。

6.入场

1.入学方法

领导大学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转让和入学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并将评估转移到省级教育考试当局(附录2中显示了候选人的数据格式)。

2.入场批次

转移入学是与二级职业教育学院入学考试同时进行的。

3.入学要求

转移到更高级别的候选人只能在转移到更高水平之前被录取的人。

如果他们的分数符合职业大学入学考试后的录取要求,则申请“ 3+3”和“ 4+2”计划和职业大学入学考试的候选人可以参加本科入学。

12.费用标准

根据“有关大学录取的费用标准和考试的信函”的相关条款(SU价格和费用信[2010]第56号)和“进一步澄清我们该省的大学和大学的费用政策”(SU Price和Fee的费用”(2007年第423号),注册费是20年级的,并且是26岁的ARTIF AT IS ARTIF ARTIF ARTIF ARTIF ARTIF ARTIF ARTIF AT IUS ARTIF AT IU YUU YUU UUU。每个主题,其他专业技能考试费用为每位学生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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