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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明确人员限制与招聘程序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6-17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尚未完成司法程序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或者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出职的人员;或者受到五年以下行政处分或者其他行政处分正在任职的人员;或者依照法律法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二年在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有违反职务任职资格规定的人员。

3.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招考单位确认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本条规定的惩戒期限的计算期限为公开招聘报名的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已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航海学院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关注并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2. 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9日9时至2021年10月25日24时。

3.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清单》(附件4)上传“相关材料”。务必将招聘岗位所需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无明确应聘岗位或一人应聘多个岗位的,视为应聘无效。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以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的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为依据进行,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不全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审查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反馈给应聘人员。

(五)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形式进行,学校将根据报名人数组织多轮面试,每批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航海学院官网首页公布。面试当天,须提供所报考岗位任职资格所需的全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无法提供原件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及业务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分数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分数=试讲分数(40%)+答辩分数(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学校将成立不少于7人的单数面试专家组,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将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终录取分数线,考生须取得60分以上成绩方可入学。

6. 体格检查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补考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学校将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计[2013]1号)和《印发通知》(粤任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者,不得进入下一级考核。

(七)调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成立考核工作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八)宣传招募

录用人选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航海学院官网首页公示7个工作日,对录用人选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录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录用人员由事业单位聘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九)更换

拟聘用岗位因下列情形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在符合同一岗位综合成绩要求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同等数量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

2.应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其就业。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者未在用人单位限定的期限内到岗的。

4.其他导致拟任岗位空缺的情况。

五、福利待遇

(1)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和广州工业大学(筹)工资福利有关规定执行。

(2)对特别杰出的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一事一议。

6. 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凡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未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者,不得参加面试、体检。

(三)应聘人员应当诚信应聘,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本批次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任何环节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应当解除聘用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人员必须恪守诚信原则,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承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和录用资格,并承诺一旦被录用将按时报到。违反承诺的,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五)应聘人员入职后须服从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入职后,暂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聘人员一经报名即视为接受以上条件。

(六)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相关工作。如受疫情影响招聘时间有所调整,招聘单位将根据各方面因素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应聘人员须持有“穗康码”等绿色健康码、出行码,体温检测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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