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热门关键字: 税务 宿迁 宝安区事业单位 淮安市盱眙县 
  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6-06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选课

管理办法(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学校实际,为推进本科个性化人才培养和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进一步完善以选修制为核心的学分制教学管理,推动选修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根据学生学习需要,结合现代科技发展趋势和新兴产业需求,优化课程体系,开设更多符合学生需求的课程。

2.坚持个性化原则。优化教学管理服务流程,学生可根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结合个人能力、兴趣、职业规划,在本科导师指导下合理选择课程、流程、任课教师,满足个性化需求。

3.坚持开放性原则。各课程开设单位开设的课程均向目标群体开放,学生可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交叉选课。

2. 基本要求

1.课程开设单位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加大课程开放力度,开设优质、充足的教学课时。交叉学科平台课程的开设应适合交叉学科专业学生。各课程需求单位应主动与课程开设单位沟通课时需求,协助课程开设单位确定课程容量、教学课时数等课程信息。

2.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学管理系统完成选课。

3. 学生选课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学习条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所选课程,每学期选修课程学分原则上不超过30学分。

4. 选课时,应注意课程简介、选课限制、选课对象等。标有必修课的课程,应先修必修课。标有必修课对象的课程,不建议不符合要求的学生选修。

5. 学生须成功选修该课程,并通过学习及考核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学生成功选修该课程后,无故缺课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6.每轮选课结束后,学生应及时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查看选课结果,如所选课程不符合开课条件而停课,学生应及时调整个人课表,参加下一轮选课或补选。

3. 选课类别

1.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内的课程体系分为通识教育平台、学科基础教育平台、学科专业教育平台、学科专业交叉教育平台和实践教育平台,各平台上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2. 课程代码是识别课程的唯一依据,代码相同的课程视为同一门课程,已修完同一门课程学分的学生不得重修。

3.必修课程是为保证学生培养基本水平和专业要求而必须选修的课程,此类课程已在培养计划中明确标注,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用其他课程学分替代。

4.选修课是学生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和个人需要自由选择的课程,该类课程的学分可以任意替代同类课程的学分,但不同类别选修课占毕业最低总学分的比例应符合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最低要求。

四、选课流程

选修课程分为在线课程(线上课程)与线下课程。

学校每学期公布认可的在线课程及选课流程,学生通过参加在线学习并通过考核可获得相应的课程学分。

线下选课分为常规选课和补选,具体流程如下:

1.正式选课一般分为多轮,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学期开始、学期结束或假期进行,用于选修本学期或下一学期的课程。具体选课轮次、开设的课程、选课对象以选课通知为准。正式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将及时公布停修课程,已选课程的学生应在补选期间及时改修其他课程。

2.补修一般安排在每学期开始时、开课后两周内,用于补修本学期开设的课程。

3.非补课期间原则上不提供补课服务。学生因学籍变更、身体疾病、课程调整等特殊原因需补课的,经学生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任课老师同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补课。

4.为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新学期开学后,学生可进行为期两周的试听或退选课程。在此期间,学生可进行补选课程,即学生可退出当前选修的课程,在试听的基础上选择其他老师讲授的相同课程。若学生需要退选课程,也只能在此期间进行,其他时间不受理退选。

5.非退学期间,学生如因疾病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课程任课老师同意、教务处批准,可申请退学相关课程。

5.选课管理

1. 选课期间,教务处可能根据教学需要对部分课程的容量作微小调整,如拟调整内容超过原课程容量的10%,教务处将与课程提供方协商。

2. 各类平台课程原则上每班授课学生不得少于30人,平台课程招生定额不足30人(含30人)且实际报读学生不足10人的,由授课教师与授课单位协商决定停课或不停课。

3. 如因辅修、重修、转专业等原因造成所选课程学时部分冲突,原则上冲突部分学时不得超过每门课程总学时的一半,否则学生应调整选课计划。

4. 学生通过自学已基本掌握教学内容,能达到相关课程教学要求,经提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课程所在单位审核、教务处备案后,可免除该课程的冲突学时。每名学生每学期最多可申请免除两门冲突课程学时。申请免除的学生须在课程结束时提交复习笔记及作业,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5. 校际交流期间,学生无须选课。如计划交流的学生课程表中有预设课程,请在选课阶段退出该课程。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选课指导。各学院要做好选课指导工作,指导学生参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各类课程学分要求,制定学业规划和选课计划,组织辅导员、教学管理人员、本科生导师做好选课指导。

2.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各课程开设单位要充分发挥企业行业教授的作用,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对同一类型的课程,要加强师资队伍的配置,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多名教师共同开设课程,增加学生的选课机会。

3.优化教学管理设置。课程开设单位应梳理专业培养方案中各类平台课程的开设条件限制及相关学习要求,及时在教学管理系统平台上设置并说明。

4.提高教学能力保障。对因招生数量少导致教师数个学期教学条件未达到要求的,学院应给予帮助,提高其教学能力,必要时向教师能力发展中心提出相关培训需求。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选课暂行办法》(校教字[2021]60号)同时废止。

事业单位必备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最新文章
事业单位考试热门文章
事业单位考试
 
网站留言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信息反馈 | 合作伙伴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2007-2017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www.luzai.cn)
Copyright © 2007-20016 www.luzai.cn Incorporate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