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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大学上报名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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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淄博市2024年高中毕业考试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淄博市2024年高中毕业考试招生工作意见

淄博市教育局

2024 年 3 月 1 日

附录

淄博市2024年高中招生考试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中考试录取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计[2016]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中考试录取制度改革的通知》(鲁教计[2017]9号),按照《淄博市高中招生考试录取制度优化调整方案》(淄博教字[2022]82号)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多元考试、成绩体现、综合评价、多元化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和“分数+等级”录取模式。充分发挥考试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学好每一门课程,选择合适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 综合质量评价

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测评内容真实准确、结果公平公正、等级分布合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以等级形式公布,作为不同批次考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基本条件。5月10日前,各区县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汇总、初审和上报工作。

3. 学业水平测试

1. 主题设置与问题

初中学业水平测试由考试科目、联考科目和测试科目三类科目组成。考试科目为语文(含写作,5分,实行扣分制)、数学、英语(含口语、听力)、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联考科目为历史、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信息技术、道德与法治、艺术(音乐、美术)。测试科目为综合实践活动、劳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考试题目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兼顾毕业考试和入学考试双重功能,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体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注重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合理设置开放性、情景性、实践性考试题型,加强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减少简单死记硬背、机械训练内容,剔除偏颇、怪题。考试科目试题难度系数确定在0.6-0.65之间(英语口语听力、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除外),考试科目试题难度系数(美术、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除外)在0.65左右。

202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包括运动参与、体育健康学年测试、体育健康毕业测试(含必测项目和随机测试项目)和体育技能测试等内容,按照《淄博市202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2. 考试安排

初三下学期,全体学生将参加历史、生物(含实验操作)、地理、信息技术四门科目的考试;初四下学期,全体学生将参加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听力)、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六门科目和品德与法律、艺术(音乐、美术)两门科目的考试及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测试。初三的考试科目将进行多次考试。初四学生如果对初三期末所参加考试科目的成绩不满意,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成绩参加高中入学。 市外转学考生或未被高中录取的往届生,应参加全部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按当年成绩评定办法评定;休学返校的学生,只可参加未参加过的科目的考试,已参加过的科目按当年成绩评定办法评定,已参加过的科目按原成绩评定。

各考试科目和联考科目的考试在全市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出题、统一考试、统一上网阅卷。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听说等科目考试办法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实施。各考试科目考试办法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督促、指导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各考试科目和联考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3. 业绩发布及简报

7月1日前,四年级考试成绩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7月3日前,三年级考试成绩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考试科目按原成绩公布;联考科目以等级形式公布;考试科目分为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 联考科目成绩认定办法:按照原始成绩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分为A、B、C、D、E五个等级。原始成绩≥满分的90%为A,原始成绩<满分的90%且≥满分的80%为B,原始成绩<满分的80%且≥满分的70%为C,原始成绩<满分的70%且≥满分的60%为D,原始成绩<满分的60%为E。E为不及格等级。 按原始成绩评定成绩时,如果A等级占考生总数未满15%的,A、B等级累计占考生总数未满35%的,A、B、C等级累计占考生总数未满65%的,A、B、C、D等级累计占考生总数未满85%的,则分别按照考生总数的15%、35%、65%、85%的比例评定成绩;如果超出上述比例,则按实际考生人数评定成绩。

4. 结果的管理和使用

学业水平测试结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归档,实行电子化管理,是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区县教学质量诊断评估、升学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学业水平测试不合格的学生,经学校补考合格后,可获得《义务教育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合格的,发给《义务教育毕业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测试的考生,发给《义务教育毕业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意以考试成绩对学校和学生进行排名或公布排名。

四、招生

一、招生范围

公立普通高中原则上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招生,招收户籍在本区县的学生(包括区县确定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同时,根据区域招生政策调整需要和拔尖创新后备人才、特殊才能学生培养需要,部分学校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面向全市或特定区域招收部分学生。具体招生学校名单、招生范围、招生种类在公布招生计划或特殊才能学生招生计划时公布。民办普通高中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面向全市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初中以上职业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调整职能区域的意见,考虑到不同区域教学科研差异,2024年对下列地区户籍居民子女参加中考安排如下:2020年优化调整后,新调入高新区(含先行区)、经开区的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桓台县等新区县户籍居民子女,今年参加中考的初四年级学生,可在原区县与张店地区之间选择一区县报名参加中考并被录取; 文昌湖区尚家镇户籍居民今年参加中考的初四年级子女,可在淄博川区、周村区中选择一个区县报名参加中考并入学;淄博大学城地区户籍居民今年参加中考的初四年级子女,可在原区县与张店地区中选择一个区县报名参加中考并入学。

上述调整区域内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区县参加中考报名录取,报名后不得变更。对于选择在张店地区参加中考的考生,具体报名条件、名额分配办法等实施细则由张店区教育体育局制定并公布;对于选择在原区县参加中考的考生,报名条件、名额分配办法等实施细则由原区县教育体育局制定并公布。

2.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实行指令性计划,初中以上职业教育对高职本科“3+4”直通车培养、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两年制高职、高等师范教育实行指令性计划,三年制中专实行引导性计划。各区县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和学校运行实际,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情况和各类学校办学能力,按照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各类学校中考年度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下达。实行指令性计划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擅自超招生计划招生的,对相关学校及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保证教育公平,张店地区将根据功能区优化调整区域考生报名中考情况,相应增加张店地区招生计划,相关区县招生计划相应调整。

(三)志愿者报名

普通高中报考和初中后中职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中没有考上高中的人员;初中后高职(“3+4”直通车分段培养、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两年制高职)和高等师范(“3+4”直通车分段培养、五年制师范)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春季高考改革和全省推进提质增效等政策的宣传解读,打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引导家长和学生理性选择普通高中报考和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报考,科学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

逐步完善居住证件支撑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政策。初中毕业的流动人口子女,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县有合法稳定工作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住房屋)满一年(截至同年4月30日)的,可以参加学校所在地区、县高中招生录取,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待遇。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和学校户籍与户籍不一致的毕业生,一律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和高中招生录取,不得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

高中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网上报名,第一次报名时间为7月5日至7月6日,7月13日报名集合。两次报名均分两个类别:第一类为“3+4”直通车高职本高师院校报名1份;第二类为高中院校报名,其中普通高中1份限额生报名、5份非限额生报名,非限额生报名为平行报名;初中以上职业教育(不含“3+4”直通车高职本高师院校)院校平行报名2份,每所院校2个专业。报名须由考生本人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提交,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条件及报考告知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填写完毕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选择报考初中以上职业教育院校的考生须注明是否调整专业。

4. 入场

高中阶段招生实行电子化录取,以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作为录取依据,实行自主招生、文体特长生招生、综合录取等多种录取方式。

录取的基本条件是综合素质测评、考试科目均在及格以上。

1. 自主招生

报名条件:符合自主招生学校录取标准,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有基础学科特殊才能或综合素质优秀的初中毕业学生。

录取方式: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申请确定自主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学校应根据办学实际和特色高中建设需要,制定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确定自主招生推荐及录取标准,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批准后公布实施。自主招生学校应于5月20日前将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组织招生考试和选拔录取,预录取名单须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初审并汇总自主招生录取名单报招生管理平台,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录取名单。

自主招生将于6月18日至20日完成,录取结果将于6月21日前公布,并报送招生管理平台。

2. 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等特殊人才

报名条件:符合基本入学条件,且具有艺术、体育、科技等特殊才能的考生,可参加艺术、体育、科技等特殊才能学生报名考试。

录取办法:有关学校制定特殊才能学生录取计划,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体育、艺术、科技等专业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应先参加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和学校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公布后填写报名表。首先,6月21日至23日,招生学校将组织特殊才能学生进行专业测试(或面试),并按一定比例进行公示和发放专业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情况选择几所学校参加专业测试。其次,7月1日,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本人登录淄博市高中招生考试招生管理平台(特殊才能申请模块),根据报考条件和专业成绩选择一所录取学校填写报名表。 最后,高中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要求,结合专业考试和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报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于7月3日前将录取结果报送招生管理平台,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并公布录取结果。

已由招生学校自主招生或第一、二阶段文科、体科特殊才能生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志愿报考和录取,自主招生与相关学校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进行统筹,但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10%。

3.综合招生

入学时间:7月7日至12日。

录取原则:普通高中以综合素质测评、考试科目合格为基本录取条件,以考试科目成绩为限制条件,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在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中,先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学校出现空位时,再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填满招生计划。各初中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55分以内。未完成定额生源计划的,转为非定额生源计划。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择优录取。 其中,“3+4”项目下高职本科录取考生成绩排名须在全市全部考生前55%,非考试科目成绩须在及格线以上。艺术类考生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全市全部考生前75%;高等师范类录取考生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的60%。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考生须通过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方可参加录取;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二年制高职、三年制中专录取考生须达到相应志愿报考类别分数线,凭成绩录取。

若出现考试科目成绩相同、排名相同的考生,且考生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则对超出的考生,先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总和考虑,成绩高者优先考虑;若成绩相同,则比较考试科目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即:A级较多者优先录取,若A级个数相同,则比较B级,B级较多者优先录取,以此类推;若考试科目成绩仍相同,则全部录取。

录取程序:录取按“3+4”直通高职本科、高师志愿录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初中以上职业教育(不含“3+4”直通高职本科、高师)学校志愿录取顺序分步进行。其中,普通高中按先录取定额生、后录取非定额生的顺序录取。定额生在初中录取,计算机将各初中合格考生按普通高中录取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按定额生意愿择优录取完成定额生计划。非定额生计划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方式,按“分数优先、从意愿录取”原则在区县录取,区县定额生录取完毕后,计算机将剩余合格考生全部按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排序。 随后,将依次对每位考生填写的五所非名额生源意愿进行检索,只要在检索到的五所学校中,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考生就被该学校录取。初中以上职业教育类别(不含高职本科、高师“3+4”对应直通车)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随生意愿”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录取学生。计算机将按照初中以上职业教育学校的录取原则,对全市所有报考者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随后,将依次对每位考生填写的两所非名额生源意愿进行检索,只要在检索到的两所学校中,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则将档案提交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报考意向,按照本校的招生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7月14日至17日,录取程序同上,已录取考生不再参与报名程序。

指标分配方法:每个地区和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入学的初级毕业生的数量分配该地区某些高中的某些高中的入学计划,并将其评估为每个地区和县教育部门的统一级别,以便使用培训级别的阶层。评估该地区所有初中的运营水平,并以学校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自我评估和重新评估的形式进行评估。学校分配指标的基本数量不包括学校,并且在入学时不享受指标学生的资格。

学校评估得分的产物和现任毕业生人数

应分配初中的指标数量= -------------------------------------------------------------------------------------------------------------------------------------×分配给高中的指标总数

该地区每所学校的评估得分的总和乘以当前入学的学生人数

5.特殊候选人的政策

军事人员的子女包括活跃的军事人员的子女,烈士的子女以及死于关税或死于疾病的军事人员,军事人员烈士的子女,驻扎在该国第三级(包括)(包含更高的)和高等岛部队的军事人员中的军事人员的子女和高级居民和军事部队的工作将在年度录取中的10%的入院时间;被接受年度入学评分的3%; 需要参加二级职业学校的军事人员可以选择任何二级职业学校。根据候选人的分数,在整个城市的非Quota学生中,消防人员的儿童死于责任,他们遭受一至四年级的残疾,或者在和平期或第三级竞选中获得了二等份额或以上在战争中的5%的录取。年;那些需要上二级职业学校的人可以选择任何二级职业学校。

返回的海外中国人的儿童可以接受10分的候选人。

以前的初中毕业生的考试成绩将得到20分,并将与现任毕业生一起被录取。

所有地区和县应进一步加强招生委员会的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健康,公共安全,行业和信息技术,市场监督,机密性和其他单位协调,改善问题组织的系统,检查安排,全面管理围绕考试场所,建立和改善工作的环境,以确保工作的紧急计划和整体良好的部门和良好的部门和良好的部门和稳定的整体。在注册组织中,计划的所有链接必须确保检查管理的安全性,并保护大多数候选人和考试人员的生活安全和身体健康。所有地区和县均应根据此意见制定特定的工作计划,并将其提交给市政教育局在4月30日之前提交并组织其实施。

附件:Zibo City 2024年初中学术水平考试的主题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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