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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5-30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候选人诚信要求

考生应仔细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北京工业大学和所报考院系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作弊设备或者以其他方式帮助他人组织作弊;以作弊为目的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考试试题、答案;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者让他人代考等行为,均触犯刑法。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违反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要求签署或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诚信参加考试。

06

校园出入管理

我校复试统一在北京工业大学平乐园校区举行,考生可乘坐地铁14号线“北京工业大学西门站”直达。各专业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学院)复试计划为准。

复试期间,考生可通过校门刷身份证进出校园,进校后请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进出校园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所报考院系(学院)联系。

校外考生可在校内天天餐厅(学生综合服务楼二楼)购买餐食,或到京客隆超市(学生综合服务楼西侧一层、奥林匹克餐厅内一层)购买生活用品。

调整工作

01

调整规则

导师将优先考虑符合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招生数量不足或未达标的专业和导师,可根据学校调整要求,选择符合专业要求但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同一或相近专业考生进行调整。

拟跨专业转学的考生须符合转学专业的申请条件,并重新考核转学专业的工程研究基础,参加转学专业的复试。考生须达到转学专业的工程研究基础及格分数线,且符合加权总分资格要求。

接受插班的导师应优先考虑尚未被该专业录取且考试合格的该专业第一志愿考生。

02

调整过程

1.拟申请插班的考生,请向各院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导师空缺信息。

2.拟申请转学的考生,应填写《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转学申请表》(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1),原申请指导老师、拟转学指导老师、申请转学院系(学院)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

3.调入考生复试时间及要求由拟调入指导老师所在院系(学院)统一安排并通知相关考生。

4、招生计划调整后仍不能完成的,学校将收回并协调第二次名额分配。

招生

01

招生原则

1.对通过各专业学位类别确定的加权总成绩合格线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和所报导师年度招生名额,结合考生思想品德测评结果和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若考生加权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综合专业、工科基础、专业基础、专业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人选;若考生各部分成绩均相同,由招生导师确定录取人选。

加权总成绩排名超出导师个人招生名额且最终无法成功转入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 导师将优先录取符合条件、选择第一志愿的考生。

3.定向就业工程项目每个专业录取博士研究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录取生源数的30%。

4.具有同等学历资格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另外两门专业课成绩≥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试不合格;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任何部分成绩低于60分;报考考生考核体系加权总分未达到专业学位类别加权总分合格线;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查;体检不合格。

6.院(校)对考生复试履历、复试成绩及导师招生名额审核通过后,公布复试结果,提出院(校)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公布拟录取名单。未经公布者,不予录取。

7.所有拟录取结果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以审核通过的名单为最终录取结果。

02

签署协议

工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就业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可入学。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一式两份;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一式三份(定向就业博士生实行三方协议,我校在考生入学前与拟定向就业博士生、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协议中的定向就业单位须与报名数据库中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每份协议须打印一页。

少数民族重点项目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和)所在就业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每份协议须打印一页。

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包括非定向/定向)在复试、录取阶段不得修改。

√ 拟录取学生协议:考生须于复试结束后1周内将原件邮寄回学校(学院),邮寄地址以学校(学院)复试工作计划为准。

√ 非定向生拟录取协议:考生应于5月10日前提交,具体提交要求见院系(学院)复试工作计划。

03

实际业绩对应表

各录取考生应于5月10日前将《北京工业大学2024级博士研究生实际成绩查询表》(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2)报送各自院系(学院),提交方式详见院系(学院)复试工作方案。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格检查

所有被录取的考生须接受体检。体检将在入学注册时进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相应项目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馆和住宿

1、非定向就业新生:入学前必须将符合相关规定的人事档案(原件)转入学校,否则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对学生给予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甚至取消学籍等处理。是否将户口转入学校为自愿选择。学生毕业(完成学业、退学)后须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定向就业新生:学校不再接受其户籍、人事档案、工资待遇等信息,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提供。

2、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生安排住宿(学校不为工作单位在京的博士生提供住宿)。住宿收取费用,凡在校内住宿的博士生均须缴纳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

3.少数民族骨干项目“定向非就业”学生,相关要求与普通项目非定向就业学生相同;少数民族骨干项目“定向就业”学生,相关要求与普通项目定向就业学生相同。

少数民族重点项目毕业生毕业后,须履行定向协议,返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即在职毕业生返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毕业生返回定向地区用人单位(非在职毕业生毕业后仍未就业的,档案转交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已毕业毕业生档案转交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关于博士研究项目资助专项计划

北京工业大学是教育部博士研究生资助专项计划试点单位,入选博士研究生资助专项计划的博士生学制、学费标准、培养流程、毕业要求、学位授予标准、日常管理等与普通博士生相同,相关培养经费由导师和学校共同承担。

我校科研项目资助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习,以非指导生形式录取,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其他说明

1.入学时间:预计2024年9月初。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真题。

3、如您同时被我校与其他招生机构录取,请于5月20日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您的录取。

十一

工作纪律

参与招聘工作的全体人员要认真、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招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相关招生考试的,不得参与相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十二

信息披露

北京工业大学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政策,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学校招生考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北京工业大学考生咨询电话:.

北京工业大学纪检监察部监察邮箱:.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项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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