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热门关键字: 宿迁 宝安区事业单位 淮安市盱眙县 西藏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人员章程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5-27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其他有关招生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07,江苏省招生代码1231,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代码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相王南路1号。

第四条 学校是江苏省属全日制公办高校、国家“双高”院校。

学校是“国家职业技术院校工程计划”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1964年,占地面积1100余亩,学历教育在校生14000余人,设有9个二级学院、4个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6个省级研发中心。学校地处汉文化旅游区,南依风景秀丽的九鲤山,北依碧波荡漾的九鲤湖,山水相连、人文荟萃。校园芳草萋萋,环境优雅,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领导小组。

第七条 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织招生工作小组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协助招生办公室做好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行政部门监督、学校内部监督和第三方监督等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同时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学校近几年生源计划编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入学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及相关规定(体检及特殊专业要求),学校对录取的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三条 学生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督导的招生工作体制,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学生。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有关招生规定录取学生。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科、文科、理科、历史科、艺术科分类招生。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按照本省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招生。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转学比例,学生人数不足的,学校按规定参与平行院校志愿征集(含听从志愿院校)或选择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申请人的录取原则

被录取考生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随愿就读”原则,即按备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专业意愿依次排列专业。如所报专业分数不满足,同意专业调整的考生可调整至其他未报满专业,不同意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拒绝录取。如备案分数相同,则按语数总分、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第一志愿科目成绩、第二志愿科目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九条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入学一个学期后可申请转专业,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新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二十条 高考考生参加考试的外语不限,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仅提供英语、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和《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徐工职院[2018]129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具体学费标准暂定为:文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700元,工科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5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学年800-1500元,按上级批准的备案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发现作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奖励和贷款政策

学校建立了“奖、勤、助、贷、减、补、免”完备的学生资助体系,不断提高“精准资助”水平,学生奖励资助覆盖率达50%以上。

1.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2、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个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

3.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考入我校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橡胶智能制造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四个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且达到本科线的学生,可享受一等新生奖学金(10000元/生);考入我校其他专业且达到本科线的学生,可享受二等新生奖学金(2000元/生)。以上专业不包括“4+0”、“3+2”及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完毕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后,方可颁发新生奖学金。奖学金获得者入学后一年内退学或转专业者,须交回已获得的新生奖学金。各类奖学金不得重复享受,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发放。

4.对入选扶贫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人每年最高4300元的国家奖学金,孤儿、残疾学生等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监督机制

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了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组成的督导工作组,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督导,及时回应考生投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受理电话及电子邮箱为:0516-,;。

第二十五条 违规处理

对在招生过程中违反规定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将考生违规行为通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事业单位必备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最新文章
事业单位考试热门文章
事业单位考试
 
网站留言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信息反馈 | 合作伙伴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2007-2017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www.luzai.cn)
Copyright © 2007-20016 www.luzai.cn Incorporate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