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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5-21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实际,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省教育厅、浙江外国语大学将继续开展2024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1、选择对象

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特长和职业潜力的优秀学生。

二、报名条件

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为B级(2016年及以前往届生为P级)及以上,并满足其中一项的报考者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请,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

1. 学术考试中至少一科成绩为A级。

2、具有相关专业知识。 特色项目详情请参见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总数为115名学生。 详情如下所示:

四、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浙江外国语大学招生网站(),按照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浙江外国语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提交。

2、材料提交

(一)打印《浙江外国语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经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考生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平台(上传文件大小不限,不超过5M)。

(2)参赛获奖证书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

候选人无需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5. 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开展注册资格审查工作。 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换算成绩和专业特长,以不超过1:8的比例确定参加我校各专业“三位一体”综合测试。 候选人名单(得分相同的候选人一起入围)。 学业水平考试满分为150分,其中A级为15分,B级为9分,C级为3分,D级及以下不计算在内。 2016级及往届学生的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科合并为一科,按平均分计算。

2、综合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试。 综合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素质、职业潜力和综合素质等,以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3、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照不超过1:6的比例确定各专业入围考生(成绩相同的考生一起入围)。 某一专业实践考试招生人数少于该专业计划招生人数6倍的,该专业所有参加实践考试的学生将进入综合考试。 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站查询综合考试成绩。

4、入围候选人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公告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入学方式

1、入围考生普通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浙江省普通类分数线。 提前填写普通类别申请时,必须填写我校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 填写的专业偏好必须与入围专业一致。 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1:1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基线。

2、对于进阶考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和成绩高低排序。 单项顺序为:综合考试成绩、高考总成绩(同上,成绩按照高考职位编号排序)、学术能力测试成绩。 综合成绩具体换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成绩(折算成满分) 100分)×60%。

3、如提交申请的考生人数未达到计划专业数的11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招生人数将控制在每个专业提交申请考生数的85%以内。主要(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小数点)。

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3日9:00——3月17日17:00;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及缴费:4月2日-4月8日;

3、通知打印:4月9日至4月13日;

4、报名抽奖: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抽奖时间为4月13日9:00-17:00;

5、测试:4月14日;

六、入围名单公布及考试成绩查询:4月20日起。

八、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每人140元。 成功缴费但放弃综合考试资格的考生,费用不予退还。

九、附则

1、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2024年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更换专业。

3、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和招生督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督导,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监察组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的监督。 监督投诉热线:-,。

4、考生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隐瞒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规定予以劝退。 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处理:如实记录在其考试诚信档案中。 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 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其学历、学位证书作废,责令撤销或者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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