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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5-21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2024年上海市高等学校依法自主招生规定

1. 机构全称

上海科技职业学院

2. 学校地址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0号(除艺术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在此校区招生); 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罗金路42号(艺术类专业在此校区招生); 如有校园调整,以学校官方公告为准。

3. 招生级别

专家

4. 学校类型

■普通高等院校

■公立高校 □ 民办高校 □ 独立学院

□学院学院■ 职业技术学校

5. 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及证书类型

学校名称

上海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类别

修完学期并达到毕业要求后,颁发上海科技职业学院大专毕业证书。

六、高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科技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 招生就业部是我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须知

2024年我校依法自主招生专科层次专业及计划:

专业计划类别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历层次是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毕业生。

高中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语文3科学业水平、数学、英语 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科考试成绩不完整的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优质农民

普通专业

01

现代通讯技术

20

02

安防技术(集成技术与产品制造)

22

03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25

04

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

15

05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15

06

物联网应用技术

15

07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5

08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15

09

新能源汽车技术

18

10

机电一体化技术

18

1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25

12

工业机器人

25

13

智能控制技术

25

14

网络营销和直播电商

20

15

跨境电商

20

16

大数据与会计

25

17 号

电子商务

25

18

现代物流管理

13

19

旅游管理

20

20

社会工作

14

艺术专业

21

艺术设计(环境与展览设计)

45

22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45

全部的

150

第480章

20

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普通专业和艺术专业不得同时报考; 艺术专业不适合色盲、色弱者。

八、入学外语考试语言专业培训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的语言没有限制。 入学后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9. 选择对象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普通高考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2024]40号)和上海市教委《2024年专科学校实施办法》 《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本级实施》《关于依法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2024]3号),关于普通高校自主招生报到条件依照本专科层次规定,考生可于2024年申请我校本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10、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必须如实报告健康状况。 若隐瞒病史,学校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停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2024年3月23日(周六)上午8点30分,试点学校测试统一开始。 (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一)考试科目

学生类型

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历层次是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毕业生。

普通专业:职业技能考试

艺术类:校试(素描)

高中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语文3科学业水平、数学、英语 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科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优质农民等要求

入学考试、职业技能考试

(二)考试内容:

1.“职业适应性测试”由3个模块组成:模块一:文化基础、模块二:职业与心灵、模块三:职业常识基础。 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2、“职业技能考试”(即素质技能考试)涵盖团队管理、职业生涯规划、心理礼仪、法律道德、时政政治、信息技术6个方面。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3、“入学考试”包括艺术人文、基础数学、科学知识、日常生活英语4个方面的内容。 满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4、艺校考试(即素描):考核石膏几何与静物的结合,满分2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十二、入场规则

(一)完成普通高中学历资格考试的高中毕业生,采取普通高中学历资格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

1、普通高中学历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七科)以市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方法:“及格”折算为每门100分,“不及格”折算为每门50分。

2、录取总成绩=普通高中学历考试换算成绩+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

3、录取办法: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若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三个模块——文化基础、职业心智、专业常识基础的成绩,择优录取参照综合质量评价信息进行评选。

4、面向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普通高中学历考试换算成绩+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高分到低分。 若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三个模块——文化基础、职业心智、专业常识基础的成绩,择优录取参照综合质量评价信息进行评选。

5、当所有考生的专业愿望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可以录取未完全纳入招生计划的专业。 不服从调整的候选人将被取消资格。

6、缺席考试者,不予录取。

(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满分的,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进行比较测试成绩。 采取综合录取的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水平折算。 各科目成绩以市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其中,“A+”为70分,“E”为40分。 相邻两个级别之间的分数差为3分。 具体等级转换点如下:

学科级别

A+

B+

B-

C+

C-

D+

换算积分

70

67

64

61

58

55

52

49

46

43

40

2、普通专业考生必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即素质技能考试)。 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考试(即素描)。

3、普通专业录取总成绩(满分410分)=3次学业水平考试换算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2;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满分410分)=3次学业水平测试换算分+学校考试成绩。

4.入学方式:

(一)普通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与法律与道德、信息技术、时政政治、心理礼仪、职业生涯规划、团队管理等六大模块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匹配。按顺序进行比较,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选出最佳候选人。 。

自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3次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2进行招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顺序进行比较。 以及职业技能考试法律道德、信息技术、时政政治、心理礼仪、职业生涯规划、团队管理六个模块的成绩,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素描成绩120分以上的考生有资格录取),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素描成绩和语文、数学、英语学术能力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现诚邀有意愿申请我校的考生。 考生按照三项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学术能力测试成绩,根据质量评价信息,综合成绩参考录取。

5、当所有考生的专业愿望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可以录取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将被退学。

6、缺席考试者,不予录取。

(三)应届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历届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业水平语文、数学、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英语三科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毕业生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符合申请要求的,采用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录取方式。

1、录取总成绩=统考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2、录取办法: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总分120分以上的考生有资格录取),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若录取总成绩相同,法律道德、信息技术、时政政治、心理礼仪、职业生涯规划、团队管理六个模块的入学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将相同。按顺序进行比较。

3. 面向有意向申请我校的考生进行征集。 根据录取总成绩=入学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录取总成绩相同,法律道德、信息技术、时政政治、心理礼仪、职业生涯规划、团队管理六个模块的入学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将相同。按顺序进行比较。

4.当所有考生的专业愿望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可以录取未完全纳入招生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退学。

5、缺席考试者,不予录取。

(四)各类缺口计划调整原则说明

同一备案阶段,若A类还有剩余计划,则依次转入B类、C类学生类别; 若B类还有剩余计划,则依次转入A类、C类学生类别; 如果C类还有剩余计划,则依次拨入B类和A类学生类别。

A类为:普通高中学历考试成绩满分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B类为: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语、数、英语成绩齐全;

C类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完整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完整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语文、数学、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英语三科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毕业生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满足应用要求。

(5)“保证交货”政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推荐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的通知》(教办〔2020〕3号)要求,在“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由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d)”,符合上海高考报名条件的中国国家队运动员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 学校将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六)“免笔试、面试录取”政策

1、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自主招生笔试,但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 面试通过且无异议后,方可录取; 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3月23日的笔试。

(一)普通高中阶段:

①普通高中阶段获得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②普通高中期间两次获得学校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③普通高中取得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

④ 普通高中普通高中二等及以上奖学金获得者。

(二)中等职业学校阶段(含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①中等职业学校阶段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②曾两次获得区级或学校上级领导表彰的中等职业学校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

③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达到“B+”3级以上。

④中等职业学校阶段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三等奖以上并填写相应专业申请表的。

⑤ 中职阶段全市“星光计划”职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三等奖以上并填写相应专业志愿表的人员。

⑥已取得中等职业学校阶段导游证,并以第一专业申请我校旅游管理专业者。

⑦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达到3“B”以上,自愿报考我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或智能控制技术或安全防范技术专业的人员专业(集成技术与产品制造)或者网络营销、直播电商。

⑧ 中等职业学校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以及志愿参加者申请我校艺术专业。

⑨中等职业学校阶段就读艺术类或计算机类专业,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达到3“C”以上,有意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⑩ 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达到1“B”、2“C”以上,并愿意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阶段艺术水平考试成绩达到7级以上,自愿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者。

?中等职业学校阶段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一等奖及以上,并填写相应专业申请表的。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等职业学校阶段职教赛道(上海赛区)银牌及以上获奖者。

2、符合我校面试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8:00至15:00期间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均以照片形式呈现)发送至我校招生就业处办公邮箱2024年12月8日( ) ,逾期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面试资格名单及具体面试时间将于3月13日在学校“阳光招生”网站公布。

3、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学校及专业特点确定。 面试录取总分为200分。 成绩120分以上的考生有资格录取; 网上考生按“专业优先”的录取办法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通过面试录取的考生,仅录取其第一专业,不再进行调整。 通过“免笔试、面试录取”政策录取的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专业7500元/学年,艺术专业10000元/学年。 (沪价银[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学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

注册考试收费标准

报名费:14元/人; 考试费用:普通专业26元/科,艺术专业50元/科。 (沪价费[2006]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14. 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助学规定。 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困补贴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和上海科技职业学院助学金。 我校的承诺是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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