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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素质特长考察记分申请表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5-21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2)仔细阅读诚信测试承诺书,点击确认;

(3)确认所有信息后打印准考证。

4、报考质量专业分数的考生在确认时还需拍照并上传以下材料:

(1)填写经学校填写并审核并盖章的《质量专业检验评分申请表》(可从我院网站下载,供高职学生提前入学)

(2)符合质量和专业检验评分项目的各类材料原件。

注意:参加学校考试时,需要携带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5、未确认或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准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第七章 综合检测

综合素质测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候选人的职业适应能力。

全面的测试方案

第十五条 普通高中入学考生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没有其中一项,不得参加考试。具体如下:

(1)测试内容: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2)考试时间:4月14日上午

(3)考试地点: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

(4)考试形式:笔试

(5)考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文化、经济、科学眼光、基本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知识应用能力、人文素养、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和创新能力(无指定参考书和历试题)。

(6)成绩:150分

第十六条 应聘人员通过单独考试录用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文化课程考试,没有证书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具体如下:

(1)考试名称:文化课程考试

(2)考试时间:4月14日下午

(3)考试地点: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

(4)考试科目:语文、数学

(5)考试范围:单项考试大纲中规定的内容(参考)。

(6)评分:文化课程考试两门课程总分200分。

第17条:质量和专门知识考试的评分

我院鼓励有特殊才能和在比赛中表现突出或符合我院规定的质量和专业评分政策的候选人申请我院

质量、专业等同类型的评分项目按最高分评分,不能累积。不同类别项目的奖励积分上限不超过20分。没有符合素质专业考试扣分条件的扣分,分数为零。

申请质量和专业分数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质量和专业专题考试。

考试时间:普通高中生4月14日下午,中职学生4月14日上午。

考试地点: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

测试内容:项目相关专业部门负责制定方案。

第八章 入学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在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六公开”“六禁”,坚持德智体适美综合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的原则, 正义和择优录取。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校入学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如果考生的体检符合“学院不能录取你”的条款,学院将执行为“不录取”。

3. 新生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4. 确定各学科和专业的预录取和准学生人数的方法

注:1.“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是指该专业参加考试的人数。

2. 计算值小数位的四舍五入。

5、根据“一档多投”相关规定,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查询所报考高校专业(类别)的录取情况。被录取的考生可以选择高校的专业(班级)之一作为录取结果。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最终将被录取或准备进入专业。被高职院校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本年度后续的普通高校入学考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择入学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录取的所有资格。

6、对于因弃选考生而产生的空缺计划,我院将从考生中按顺序选出最佳考生。最终录取考生名单将在高校招生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站公布,为期十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 普通高中入学招生办法

1、普通高中招生总分(满分320分)=学业考试科目换算分数(按成绩换算,满分150分)+综合素质分数{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分数(满分150分)+质量专科检验评分项目(质量专科检验满分20分)。

2、结合我校实际专业学习情况,若考生总分相同,我校可参照学科考试科目各科成绩选出最佳考生。各科的优先顺序为: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历史、科技、政治、化学、生物、地理,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录取将根据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的结果进行。具体决定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

第二十条 单独考试报名的考生的录取方法

1、入学总分(满分520分)=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300分)+综合素质成绩{文化课程考试总分(满分200分)+质量专科检验评分项目(质量专科检验满分20分)。

2. 结合我校专业的实际学习情况,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可参考以下科目的单科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单科检查的优先顺序为: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数学、语文,如果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然相同,请参照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和数学考试成绩之和,如果成绩仍然相同,我院将优先录取专业性强、技能水平较高的优秀考生, 具体考核标准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第21条 体格检查

学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具体项目和标准参照《普通高校入学体检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学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参照《普通高校体检指导意见》,复试不合格的,将退学。

第22条 外语要求

(温馨提示:学院所有专业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非英语语言的考生应仔细填写表格,以免影响学习。

第 9 章 注册流程

第23条 提前报名程序

1.报到时间:3月7日8:30-3月29日12:00

2、入围名单公布时间:4月3日左右

3、缴费时间:4月4日8:30至4月8日12:00

4、在线确认并打印入场券:4月10日8:30至4月12日12:00

5、文化考核/职业能力测验:4月14日

6. 质量和专业测试(适用于申请质量和专业知识加分的考生):4 月 14 日

7. 第一轮录取开始:5月7日左右

8、录取名单公布:5月17日-5月30日(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确定)。

注意:请密切关注我们招生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第十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四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令第36号的规定,考生应当真诚参照,不得造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录在考试诚信档案中。如在报名阶段发现以下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如在入学前发现,取消入学资格;如在入学后发现,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生身份;毕业后发现,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撤销或者没收;犯罪嫌疑人,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或者非法获取证书、成绩单、荣誉证书等,骗取登记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及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充学生入学、让他人参加入学考试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大学招生规定的欺诈行为。

第二十六条 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七条 咨询电话: —

第二十八条 监督电话:

第二十九条 招生网站:

第三十条 招生 微信: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第三十一条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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