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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简章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5-20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基本情况:

学院现有机械、电气、电子信息、财务管理、冶金等五个专业群,与国家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直接对接。 其中,智能控制技术和黑色冶金技术专业获得中央财政支持。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会计专业获得天津市财政支持。

学院拥有一支由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黄炎培优秀教师、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教师组成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天津市劳动模范教师。 专任教师中,博士、硕士占54%,教授、副教授占51%,专业教师总数中90%具有“双师资格”。 教师中获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各级立项75项,教师自主研发专利、校企联合开发专利20余项,各级科研教学成果奖447项,并发表论文100余篇。 2016年,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王志学参加“2016年中国青少年职业技能大赛——可编程控制系统设计师项目”获得全国第二名,被授予“全国青少年职业技能大赛”工作专家”。

学院现有校内、校外实训基地65个,各类实训室、实习车间80个。 学院是美国罗克韦尔自动化大学项目成员,也是天津高校中唯一与其共建罗克韦尔自动化培训中心的机构。 学院与美国通用电气(GE)智能平台签署大学计划战略合作协议,共建GE智能平台自动化实训中心。 学院与国内知名网络设备制造商杭州新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共建新华三网络实训室,成立新华三网络学院。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的培养。 在全国及天津市举办的各类技能大赛中,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百余名学生荣获国家级和天津市级一、二、三等奖,稳居天津市职业院校竞赛成绩排行榜。 其中,已有数十名学生被保送至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2016年,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张超、韩杰参加天津市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嵌入式电脑鼠标迷宫跑项目一等奖; 崔志勇荣获天津市高职技能大赛云计算技术及应用项目二等奖。 奖品。

学院积极推行校企合作新模式,开辟就业渠道,为学生就业提供有力保障。 学院与南京和融新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电缆集团、天津光电集团、天津天地伟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培养、定制教学和定向就业。

▲2017年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学院与大众集团、青岛海尔集团、天津电力机车、天津航天液压等多家百强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超过98%。 同时,学院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创造条件。 学院与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等高校开辟了专业本科对接通道。 学生在高职院校学习期间可与本科生同时学习。 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与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相匹配,符合要求者可获得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五条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院纪检办公室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落实招生“八公开”“六不准”规定,负责招生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专业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批准的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也将通过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招生过程中,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较好、志愿者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各省份、各专业招生规模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收费标准:①学费标准:普通高职专业5000元/生·学年; 特殊专业5500元/生,学年。 各专业详细收费标准请参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简表或学校下发的2017年新生报到须知。 ②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住宿条件,住宿费为1000元/生,4人间一年; 6人间700元/生,一年; 8人间600元/生,一年。 上述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最终价格以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为准。

▲2017年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主要录取依据是根据考生填写的喜好和高考文化课成绩。 根据考生喜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参照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招生过程中,我们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高校录取原则按照优先顺序原则,即按照考生填写的院校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报考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第一志愿院校同批次最低控制线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该院校时,方可作为第一志愿录取根据招生计划,仅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以此类推。 实行并行志愿的省份,招生按照当地省招生部门制定的招生细则执行。

第十条 专业录取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考生填写的专业顺序录取。 如果考生成绩没有达到第一专业录取分数线,则看考生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选择。 考生所申请专业未被录取的,符合专业调整的,可转入未完全录取的专业; 不遵守调整的,将予以退出。 职业抱负没有等级差异。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全区动态排名方式,精准定位、填报申请,在招生中实行“专业申请清关”原则。

第十一条 浙江省考生招生时应遵守《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高招生委[2017]1号)的相关规定。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各专业(类别)招生考试科目要求及综合素质档案使用情况以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第十二条 对在津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在安排专业时,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可以优先考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好的考生。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可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配专业。 在比较考生的高中学术能力测试成绩时,首先比较A成绩的数量。 如果A级的数量相同,则比较B级的数量,以此类推。 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评价是基于考生学术和非学术方面的综合比较。

▲2017年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如果考生的成绩没有达到第一专业录取分数线,则看考生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选择。 考生所申请专业未被录取的,符合专业调整的,可转入未完全录取的专业; 不遵守调整的,将予以退出。

解密时,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可以先行解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可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出决定。 拒绝处理。

第十三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数值的意见》的要求,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并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 奖励积分政策和招生规定由委员会制定。

第十四条 同等条件下,获得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且英语、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在津考生应当遵守本章程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 (考生所在省份有相关规定的,按照该省份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和复核。 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作规定。

第十七条 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采用英语。 其他语言的考生在申请时一定要小心。

第十八条 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将通过快递方式发出录取通知书。 同时,考生可通过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和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2017年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当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须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逾期未请假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除外。 学校在报到注册时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核通过者,办理入学手续,注册为学生; 复试中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确定该学生复试不及格,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并根据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 报考黑色冶金技术(钢铁冶炼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工程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技术与装备)三个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前往河北省邯郸市。 就读于县天铁集团分公司。 所有其他专业均在天津校区学习。

第二十二条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实行双证书培养。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习并成绩合格,颁发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天津市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和勤工俭学等。奖贷制度鼓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达到毕业标准,由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2017年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上级机关审查。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以往有关高职招生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同时废止,按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写申请表的参考,不构成学校的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学院纪检电话是。

▲2017年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三十一条 如何查询咨询及录取结果:

咨询热线:/、0310-(分公司)

学院网站:

学院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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