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并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事业编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1年7月在原嘉兴市卫生防疫站基础上成立。 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监测、检查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于一体。 作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业务的技术指导。 是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的一级公益性事业单位。 近年来,中心大力实施人才发展战略,以“创新人才培养”为突破口,科学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 中心与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进行科研和教学合作,已成为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杭州医学院、嘉兴大学医学院、安徽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 科学研究和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7年以来,立项省市项目38项,发表SCI杂志论文28篇,授权专利11项。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将推出3个职位,招聘8名工作人员。
序列号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
专业科目要求
学历,
学位要求
其他需求
疾病控制医师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卫生毒理学、儿童健康与妇幼保健、公共卫生、社会医学与健康管理
硕士及以上学历
本科专业:预防医学、公用事业管理、临床医学
检验技术技术员1名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病原生物学、免疫学、遗传学、临床实验室诊断、健康实验室科学
硕士及以上学历
本科专业范围:卫生检验检疫、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或持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资格证书或卫生检验技术资格证书之一
检验技术员2名
化学、分析化学、药物分析、应用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卫生检验科学
硕士及以上学历
本科专业范围:卫生检验检疫、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化学、分析化学、应用化学,或持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资格证书或卫生检验技术资格证书之一
全部的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或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开放,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要求。 如社会(在职)人员申请,须在2022年12月8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证书); 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申请,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即1986年12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5岁及以下,即1976年12月8日以后出生之后)。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期满。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程序进行。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每个人都被限制在一个职位上。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8日下午17:00。
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文件名称为“应聘职位+专业+姓名”(材料按公布的报名材料顺序排列)。 考前可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套。 原始材料将在后续步骤中进行审核。 提供材料不齐全或者材料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将不予参加考试。 如果您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您的报名将被视为无效。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复印件一份(附一寸正面证件照);
(2)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及成绩单。申请者出国留学须取得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教育海外学历和学位证书;如果文凭专业为一级学科且与公布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但实际研究方向与公布的一致,须附有学校盖章的证明材料);
(三)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4)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五)本科生、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原件扫描件;
(六)事业单位入围检查前须提供本单位同意申请正本;
(七)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辞退证明原件扫描件。
(8)提供面谈前通知的《个人健康状况声明书》(纸质签名)复印件。
3、资格初审。 报名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应聘者。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核)。 申请人所就读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招录单位将根据所就读专业方向进行审核确定。 海外(海外)学生学习的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的学习方向确定。
同一岗位的合格报考人数不得少于招聘计划招聘人数的三倍。 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招聘计划将相应减少或取消。
申请人不得应聘招聘单位具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条件的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流程。 申请人对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提供虚假信息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以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内容将包括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70分,考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面试不合格者,不纳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考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报考人选。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四)检查
检查工作按照公务员考试检查工作办法进行。 主要审查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审查其品德、能力、勤勉、表现、诚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 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告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申请人未能通过体检、考察、公告程序或者主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安排更换。 需要替换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替换。
(六)就业情况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手续办理。 不能按时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者未取得就业资格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社会工作者上班前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雇佣)合同。
录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录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那些失败的将被取消。 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规定的各项保险。
五、监督与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募工作由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将对嘉兴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予以业务指导和项目监督。 违纪违规、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规定执行。 )。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按照嘉兴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进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在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 )上公示,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