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册所需材料
1、提供《南宁市江南区招聘城市专职社区工作人员登记表》(登记表详情见公告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复制。 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并在承诺栏签名。 若表格内容有错误或虚假信息,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2、提供以下证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回复印件。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原则上,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毕业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明原件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就业资格。 普通高等教育以外其他形式国民教育的毕业生注册时必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3)如具有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需提交证明材料;
(4)如果您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则需要提交证明材料;
(五)南宁市户籍或南宁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四)注册与审核
1. 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并确认资格。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意见将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申请人。 资格确认通过后才可以参加考试。
3、申请人应诚实信用地提出申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者应聘者及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者应对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引起的任何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4. 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实行严格的审核制度。 进入面试者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册)原件,经招聘单位审核无误后,方可参加面试。 审核时,招聘单位必须认真核对应聘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信息与原件(册)是否一致。 申请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或《报名表》填写信息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申请人的面试资格。 责任在于候选人自己。
面试初步定于5月中上旬进行。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者。
面试成绩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5. 体检
镇(街道)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市级以上具有同等资质的医疗机构组织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 体检不合格或者申请人主动放弃的,按照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进行体检。
六、公告及招募
(一)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联合评审结果等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告。 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举报鼓励实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区政府审批。 经批准后,镇(街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需要安排到相关社区工作。 同时报江南区民政局备案。
(三)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首次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相关福利
聘用人员的相关报酬按照《江南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和信息通知,及时关注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情况,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招考,须自行承担责任;
(2)面试或招聘中未包含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不予退还;
(三)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应聘者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不合格的;
2.申请人伪造、变造文件、证书,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4、拟任人选放弃资格或者不服从安排的;
5、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不适宜就业的;
6、其他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情况。
(四)本次公考招聘专职城市社区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者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命题团体、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组织或授权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辅导教材、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生无关;
(五)本手册由南宁市江南区福建源街道办事处、江南街道办事处、沙井街道办事处、江西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