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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聊城大学教师招聘79人公告(含实习生)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3-12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聊城大学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 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 学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02年,当时在山东大学堂设立师范堂。 1970年,山东师范大学迁至聊城办学。 1974年,山东师范大学聊城分校成立。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聊城师范学院。 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 2021年确定为山东省应用型大学。 支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院校建设。 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硕士免试推荐资格,并与国内外多所大学合作培养博士生。

学校现有25个学院,9个研究所,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2022年开设本科专业79个。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 化学、工程、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国际学生34000余人。 现有专任教师18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970人,高级职称人员221人,副高级职称人员740人。 现有双聘院士、“973”首席科学家4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5人、泰山行业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专家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国家杰出青年人老师和老师。 道德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干部、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高端智库专家、齐鲁文化人才、教学名师、高校首席专家等57人、国家级教学团队、省级优秀教学团队8个,黄大年式教学团队2个。

学校占地近3000亩,校舍建筑面积近8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3亿元。 图书馆总面积近5万平方米,现有纸质图书258.82万册、中外文期刊1950种、电子图书310万册、电子期刊3.5万种、中外文数据库60个。 校园环境优雅,湖光山色,树木常年常青,相互教书育人,学术风格浓厚。 是读书求学的理想之地,享有“学在辽大”的美誉。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学科强校、人才兴校、特色办学、开放办学”的发展战略。 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动高质量内涵发展、融合发展、特色发展。 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一流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2、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聊城大学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5人。 具体职位及条件参见《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4、应聘教师、助教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职务应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开除党籍人员、开除公职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规定不得就业的其他情形不得申请。 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学历求职。

申请人不得申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2019]1号)中规定回避的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聊城大学教务处(人力资源处)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应聘者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聊城大学教务处(人力资源处)网站,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注册时,您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一一上传注册材料的清晰扫描件。 扫描件必须为JPEG、BMP等图像格式,每份大小不得超过1M。 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09:00-2022年6月2日16:00。

申请人在报名系统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申请信息因不规范、不完整等原因被退回的,申请人必须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报到而影响报名,后果自负。

报名材料包括:(扫描下方材料原件,一一上传至报名系统)

1、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职位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应聘辅导员职务的,须提供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委(或党总支)或组织部门出具的2022年以来的中共党员证明(附件2)。 此外,还须提供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连续一年(或一学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班长、团(党)支部书记、校园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 、副主席、秘书长、部长。 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由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出具(附件2)。

3、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2届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职人员应聘必须提供有权应聘的部门、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对出具介绍信确实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申请出国留学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历学位证明》。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签署《学历及学位认证承诺书》(附件3),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否则他们的资格将被取消。

5、招收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院系出具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附件2)。 如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报名完成后,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拟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 拟招聘两人以上的,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 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如发现虚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本次招聘后续通知将通过聊城大学教工部(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 将不再另行通知。 请申请人自行注意。 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信息而影响招聘,后果自负。

(三)考试

1、十级教师、十一级教师、十二级教师、十三级教师、助教、辅导员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以编写教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知识应用能力。 助教岗位笔试内容为与所申请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岗位相关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材料。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及格分数定为50分。

符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按照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面试。 笔试合格人数如有空缺,则取消招聘。 人数已定。

初审通过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经确认后方可参加笔试。 笔试确认时间、笔试时间及其他相关事项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请申请人及时关注聊城大学教务部(人力资源部)网站。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者,须在面试前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现场审核,并携带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业务能力、个人素质等。 助教岗位面试以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个人素质等。 辅导员职位面试采取答辩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及格分数定为70分。 面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体检范围。 面试结果将于面试后当场公布。

(三)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综合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应聘人员。 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面试和附加测试确定人选。

2、教师1至教师9的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初审通过的应聘者,须在面试前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携带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核等事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请申请人及时关注聊城大学教务处(人力资源处)网站。

(一)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以专业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业务能力、个人素质等。 面试结果将于面试后当场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及格分数定为70分。 符合面试资格分数的应聘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比例择优录用; 面试合格人数尚有空缺的,取消招聘; 未达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际资格择优录取。 考生人数决定参加笔试的考生。

(二)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以编写教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知识应用能力。 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材料。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及格分数定为50分。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范围。 笔试时间、地点将在聊城大学教务部(人力资源处)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笔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构成申请人的总成绩。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应聘人员。 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面试和附加测试确定人选。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进行体检等量组织。 学校成立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体检工作。 检查采取身份核实、材料审核、侧面了解、对外转函等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改及相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执行。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人按照规定需要重新检查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复验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验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等额填补。

(五)聘任公告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候选人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告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给《事业单位录用登记通知书》。 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凭《事业单位招聘登记通知书》办理。 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 治疗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标准。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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