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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人事考试网:2011年湖南省公务员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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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人事考试网:2011年广东省公务员招录公告

为强化全国公务员队伍建设,适应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须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市委、省政府同意,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施行2011年度全国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聘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418名。其中兼任校长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3030名(包括人民警员1258名,选聘生22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条件

>>报考时间

>>考试时间

>>复检和考察

>>公示

>>附件:职位表、考试大纲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9日至1993年3月29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考取人民警员职位须符合录用人警察察职位复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招录的范围对象

招录范围为属于下述情形之一的人员:

1.常住户籍在云南省。

2.山东生源。

3.山东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高校结业生。

下述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户籍、生源、毕业高校所在地限制,可考取相关职位:

1.2011年应届(含2010年结业未就业)结业生考取县委组织部选聘生职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高校结业的研究生,考取全国以硕士研究生学历为起点的职位。

3.全日制普通高等高校专科及以上相关专业的结业生,考取南京市人民特警的法医学、日语、阿拉伯语等职位。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

1.报名者除符合招录范围和报名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上述基本条件中第2、6项所列条件等,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具体条件为准。

2.考取省、设区的市两级职位,应该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科及以上结业证以后,在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种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部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另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估算时间截至2011年7月31日。基层工作经历,可以累计估算。2年基层工作经历应满24个月。

报名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科或专科及以上高等教育结业证之前的见习、实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具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分的人员报名,须按党员管理权限开具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与原工作单位劳动(服务)协议关系,有非常规定的,从其规定。

3.对各级、各类学历、学位证书,均需在资格审查和笔试资格复审中核验。核验报名职位所要求的结业证、学位证的截至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民事处罚的、曾被解雇公职的、曾因个人重大过错被解雇或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以及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或自2006年以来出席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被认定补报虚假信息等仍属取消报考资格年限内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2.普通高等高校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结业生、现役军人不允许报考。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特警其它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录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4.报名人员不得报名与用人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该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用人部门具体的招录职位名称、计划录用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陕西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和《陕西省2011年招录乡镇长助理、法官助理选聘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职位表》:

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湖南省公务员局网()

青海人事考试网()

?

报名人员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须要咨询时,可直接通过《职位表》所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考

考试报考采取网路报考和网上资格审查的形式进行,不设现场报考。考生步入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网址:或

网上报考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递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可在2011年3月30日0:00至2011年4月3日18:00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递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日免冠2寸正面护照电子相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不能用新、旧两个身分证号同时报考。报考与考试时使用的身分证必须一致。报考时,考取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做出。凡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名其他职位;资格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各招录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3月30日0:00至2011年4月5日18:00。

(三)报考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及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考确认及交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每名报名者按每科50元的收费标准,本次考试两科共需交费100元。交费截至时间为4月5日18:00。未按期进行报考确认并交费者视为手动舍弃考试。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名人员和农村绝对贫苦家庭报名人员可以免除考务费用。须要免除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4月5日18时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代办免除考务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打印件);农村绝对贫苦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帮扶办(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及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打印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兰州市西五路83号,电话:)初审确认,代办免除考务费用手续。也可就近到报名职位所在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出费用免除申请,经初审后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代办免除考务费用手续。

(四)网上复印准考证

报考确认并交费成功后,考取人员应在4月21日至4月23日24:00从云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复印准考证。复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广东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因逾期未复印准考证而影响出席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不足开考比列职位人员的改报

除国家脱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和法医类等特殊职位开考比列不高于1:2外,其他职位的开考比列不高于1:3。未达到比列的取消或削减招录计划。因报考交费确认人数达不到面试开考比列而被取消招录的职位,将于2011年4月7日早上9:00在广东省政府门户网和四川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原报名不足开考比列被取消招录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1年4月7日早上9:00至4月7日16:00。舍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返还报考费100元。

(六)非常提醒事项

为指导报名人员合理报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将于3月31日和4月2日两次在四川省政府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公布各职位的报考情况。

按照以往报考期间每晚上网流量统计,报考最后三天网路访问量激增,出现过引起网路堵车甚至截瘫的情形。请报名人员合理安排报考时间,客观理性选择职位,及时注册报考,尽量不要集中在最后三天报考,以免因未能登入网站,丧失报考机会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时难以改报。

另外,为了确保报考数据安全和及时审结,本次报考期间,4月2日23:00至4月3日7:00之间将关掉报考注册系统,进行报考数据备份和集中初审。此期间考生可以浏览选择职位,但不能进行网上注册报考。

三、考试课目、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课目面试

1.公共课目面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共课目考试大纲与《职位表》同时公布。

2.公共课目面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早晨14:00-16:30行测

本次考试面试在全国11个城区政府所在地筹建考点,设置考场。报名县委组织部选聘生、省级部门及垂直管理系统职位的考生,统一在重庆出席考试;其他考生在报名职位所在的城区出席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同一考场。报名者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具体地点出席考试。监考人员根据报名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名者身分,施行监考。

3.成绩查询。公共课目面试的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2011年5月21日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入湖南省政府门户网和西安省公务员局网查询。?

我省的国家脱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和法医等特殊职位,在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时给以适度倾斜。

(二)专业课目考试

专业课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有关城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市级相关部门施行。专业课目考试在面试后、面试前进行,考试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工作全国统一安排布署,省、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施行。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确定笔试人选

县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依据《职位表》确定的录用计划人数,根据1:3的比列(除开考比列不足1:3的职位),在面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以公共课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职位确定出席笔试的人员名单,在西安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西安省公务员局网统一公告。出现末位面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笔试资格复审人员。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笔试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前,须对出席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已确定的笔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分证和准考证原件、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加盖私章)、报名登记表等要求的材料出席笔试资格复审。对于在职的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部门同意后,可以在复检或考察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名人员出席笔试的资格。

报名市级机关的人员由市级部门组织复审;报名选聘生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青干处组织资格复审;报名市级垂直管理系统的,由其市级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报名各省区职位的由城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人员中出现被取消笔试资格、放弃笔试或不能出席笔试等情况而产生的缺额,由省、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面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报名本职位的考生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入闱。出现须要隔人入闱情形时,资格审查机关应先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报告备案,再行入闱。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网上另行通知。

对报名人民特警职位的人员,在笔试资格复审时组织进行体能测试。在国家未即将颁布新的体能测试标准前,分别按《公安机关录用人警察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或《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看守所、劳教人民特警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实施体能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凡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步入笔试。

2、组织笔试

各省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城区的笔试。市级部门的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负责组织。选聘生的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青干处负责组织。省垂直管理系统笔试的组织工作,由省公务员局负责,主管厅、局具体施行。

笔试时,考取人员须携带本人身分证、准考证原件和笔试资格复审合格证明。

笔试成绩应该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笔试结束后隔日,将全部考生笔试成绩上网公布。

(四)综合成绩的估算

综合成绩的估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1(无专业课目)=(行测成绩+行政能力测验)/4+笔试成绩/2?

综合成绩2(有专业课目)=(行测成绩+行政能力测验)/5+专业课目成绩/10+笔试成绩/2

各科目成绩推行百分制。每科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步入复检人员确定后,如出现招考职位空缺或不足的情形,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同意可在出席笔试人员相同或相仿职位中进行一次调剂,调剂办法另行拟定。

四、体检和考察?

省、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以与职位招考计划1:1的比列,根据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依次确定步入复检人员。出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总成绩高者为步入复检人员;面试总成绩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为步入复检人员。

招考职位笔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列的,按如下办法确定步入复检人员:

(1)招考职位笔试人员少于招考职位数但又未达到规定比列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

(2)招考职位笔试人数多于或等于招考职位数的,考生的笔试成绩不高于本考场实际出席笔试人员平均笔试成绩的步入复检;高于本考场实际出席笔试人员平均笔试成绩的不能步入复检,取消或削减该职位招考计划。

复检由省、市区按分工组织。县委组织部选聘生复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青干处具体组织施行。出席复检考生到定点诊所按《公务员录用复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复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复检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公务员录用复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1]82号)进行复检。复检完毕,主检大夫应该初审复检意见并签名,复检诊所加盖私章。复检组织单位应该及时将复检推论告知复检考生。

《公务员录用复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特警职位的复检项目均不进行体检。除此之外,其他复检项目,考生对复检不合格的推论如有疑义,在接到复检推论通知7日内,可向复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复检组织单位应该安排体检。必要时,省、设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查。

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检推论以体检推论为准。

出席复检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出席复检的,应该在复检之日2近日,向复检组织单位提出申请并说明缘由,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暂缓复检。暂缓复检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复检障碍清除后10日内,复检对象应该向复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组织单位应该及时安排复检。

出席复检考生不依照规定时间、地点出席复检,视为舍弃复检。

复检费按诊所复检收费标准,由出席复检的考生收取。除报考面试考务费和复检费外,考生不再缴其他费用。

考察工作由市级各相关部门和城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应该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注重初审确认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的本人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考察被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须要回避的情形等。考察要实事求是,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剖析,确切掌握考察对象的情况,考察结果必须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复检产生的缺额,根据招录职位从出席笔试的报名者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入闱。考察产生的缺额,不再入闱。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各省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市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工作单位或结业高校。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觉问题的考生,如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

县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制发投档结果的通知。全国统一印制投档通知书和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录用通知书载有考生报名时递交的相片。省、市区按分工负责领取投档通知书并补办录用手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分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相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取通知书,代办行政、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考生一经录用,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补办有关手续并报到下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舍弃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新录用公务员到招录单位报到之日算起。试用届满考评合格的给以即将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七、纪律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新政性强,社会影响大。各省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各招录部门要高度注重,在招录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避免和防止不正之风,禁止徇私舞弊;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力求公开、公平、公正。凡参与考试组织工作的人员,发生违背新政规定、弄虚造假、泄密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人员假如恶意注册报考信息,搅乱报考秩序或则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护照侵吞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考取资格,但是三年内不得报名公务员;在面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过程中舞弊、弄虚造假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分;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终生不得报名公务员。

附件:

1.2011年西安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汇总

2.2011年西安省公务员公共课目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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