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市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0名,其中书记员15名,主要用于补充法官缺口,承担相应司法协助任务; 司法警察助理5名,负责人民法院的保卫和处理突发事件等; 设有执行助理10名,配合岗位法官做好案件执行工作。
2、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0名,其中文员12名,主要从事协助检察工作; 刑事执行检察辅助人员5名; 司法会计助理1名,应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 网络管理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5年11月4日至2003年11月4日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性别等条件。 具体条件根据《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详见文末原文链接)。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要求。
2. 注册
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报名地点为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考生须提供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报名前下载《报名资格审核表》(详见文末原文链接),认真如实填写,报名时提供打印版,并亲笔签署承诺书。
3、离职后管理及福利
拟聘用人员应当实行劳务派遣制度,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法院行政助理工资标准为每月2500元,其他法院职务、检察院职务的工资标准为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拟聘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定期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用人单位年度考核情况组织续签协议,续签协议每年签订一次。
四、相关要求
一、当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时期。 在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所有应聘者须有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和“河北健康码”、“交通大学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且体温正常(
招聘组织过程中,因疫情防控等因素,相关工作可能会适当调整,将在任丘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任丘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通知任丘市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任丘市人事人才网发布相关信息,请您随时关注。
2、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名等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凡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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