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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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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27日至2004年6月27日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原则上须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学习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为准。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大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为准。 专业参见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计划》。 专业目录(2020年)》、《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和《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其中,报考辅修专业的,须取得所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的考生可使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疫情影响”)栏标为“是”)即可注册为公开招聘考试教师。 经笔试、面试、体检确定为候选人的,用人单位录用时签订聘用合同(可先从事辅助教学工作),试用期一年。双方协商一致(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 ),教师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终止聘用合同。

7、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

9、需要静海区户籍的岗位须于2022年6月26日(含)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10、遵守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发现有作弊行为并处于停职期间的;

3、正在接受侦查或者有犯罪嫌疑人尚未侦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受到党内警告或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6、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申请;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机构正式工作人员;

9、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限制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参见《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方案》。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流程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6月20日,招聘信息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络:

北方人才网:

静海人才信息网

(二)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网址: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9:00至2022年7月1日17:00。

审核时间:2022年6月27日9:00至2022年7月2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2年6月27日9:00至2022年7月3日17:00。

本次招聘,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应聘。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以及伪造、变造相关文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后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予以确认。 申请人应及时关注审核结果,需要修改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 报名审核通过的应聘者不得更改申请其他职位,并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确认费。 确认后将不予退款。 如果申请截止日期后未能通过审核,您将无法再次提交申请或申请其他职位。

岗位实际应聘人数(资格审查通过并缴纳工资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若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则适当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报考不能参加考试的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完毕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

变更报告时间:2022年7月5日9:00至16:00。

笔试费用为每人45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申请人,应于2022年6月27日至7月3日(13日上午9:00-11:30)提出申请。 :30-16:00 pm),来电申请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核考生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质。 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的下载、打印及笔试组织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申请人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防疫相关材料(具体请以笔试前报名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缺少上述材料的,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应试人数与应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应聘人员名单。招聘计划中的人数。 当招聘职位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3:1比例时,按该职位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报名网站公布的资格审查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现场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对因应聘者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未能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同一岗位应聘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相关材料须提交现场资格审核并按顺序打包。 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并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打印正反两面,并在背面下方空白处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个人页各一份)。 集体户口的,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则上毕业证书报名前需取得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携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 非2022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或在“信息网”打印的“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位查询结果中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若以本科专业申请研究生学位,还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历学位证明》。

(五)应聘需要具备中共党员资格的职位(含预备党员),必须在2022年6月26日(含)前入党,并提供加盖党章的证明党组织所在党支部出具的支部印章。 原始材料一份。

(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疫情影响地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提供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受疫情影响”栏目为标记“是”),并将进行审核和确认。 然后参与下一步教师岗位的公开招聘。

(七)应聘静海区偏远乡镇小学、偏远乡镇幼儿园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与应聘岗位所需教育教学经历相对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经笔试、面试、体检确定为候选人的,用人单位录用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意;打勾。

3.面试

面试将针对所申请的学科以测试讲座(模拟讲座)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通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试费用。 面试考试费每人45元。 逾期未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低保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者,减免考试费。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另行网上通知。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当按照面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时须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防疫相关材料(具体情况见面试前报名网站相关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缺少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结果。

4.评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安排将于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四)体检

对面试合格的人选,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导致参加体检人数超过岗位录取计划人数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若仍相同,则共同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发布前国家统一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 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收到初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需要现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 )。 复检仅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因招考单位以外的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按原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当替补考生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替补考生。

(五)检查

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纪律等情况。通过审查档案、个别约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他们的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和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经审查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不配合招聘单位要求的检查工作的,取消招聘资格; 对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严重地。 对于产生的空缺职位,招聘单位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原职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补录。 当替补考生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替补考生。 检查应当全面、客观、公正。

(六)公告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等。 学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就业

公示期满后,对无举报问题或举报问题但不影响就业的,办理就业备案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含试用期)。雇主; 并对反映的影响就业的问题查找实际证据。 如果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将暂停聘用程序,待员工情况明确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纪律与监督

在本次招聘工作中,我们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回避的候选人有关系的,必须回避公务。 相关人员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必须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观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所列行为的,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监控电话:

5、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组织实施期间,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COVID-19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对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绝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危害公共安全的考生,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2、特别提醒:如遇紧急情况,上述工作安排需要调整,我们将分别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另行通知。 请您随时关注相关通知。 因任何原因未能参加各项招聘程序者,视为自动放弃。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课程。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组织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请申请人保持警惕。

支持热线: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有关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的问题不予解答)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上报名和缴费的技术支持,保证网络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网站咨询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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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2022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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