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公共基础必考知识点(九)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都是必考的科目之一,而公共基础知识包含的学科又众多,主要包含有:法律、政治、管理、常识、时政等知识点,而对于时间紧迫的考生来说没有时间在短时间内复习完成,就不能更好的考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我们事业单位招聘网www.6say.com)邀请众多专业老师精心准备了这一整套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公共基础主要考点、重点。现免费每期公布10个考点,希望各位报考事业单位的考生认真复习,抓住这一难得的机会。

 

81.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职权和法定程序,将法律规范用于具体事件或案件的活动,称为法的适用

 

  8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大会议。

 

  83. 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不包括市场监督

 

  84.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85. 行政行为法具有的两种属性之一是程序性

 

  86. 个人或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应判为向单位行贿罪

 

  87. 我国普遍刑事犯罪中危险性最大的一类犯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88. 供受文者使用的具有法定效用的正式文本,格式规范并具备各种生效标志的稿本称作正本

 

  89. 公告在撰写时要求行文郑重、用语规范。对公告中涉及国家、地区、机关要使用通用的规范名称;词语符合现代汉语的局面语言规范;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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