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 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 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下午2:30。
参加面试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的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