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1.笔试
(1)采取电脑机考形式。随机出题,电脑直接评分。
(2)考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素质。内容涉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等考生应具备的通用知识。
2.体能测试
(1)对象确定: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能测试人选。若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
(2)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标准见附件3)
3.面试
(1)对象确定: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按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办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采用考官评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