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题库: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最全题库

  

 1、案例分析题

 
 
2013年年底,赵海托吴民购买化肥,给吴民化肥款5000元。吴民买完化肥后,剩余200元,于是就用其中的50元购买了有奖邮政明信片。回村后,吴民将买明信片一事告诉赵海,赵海一开始不同意,后来一想快到元旦了,孩子们会用得上,于是就收下了。赵海的女儿将其中一张送给同学李杰。次年5月,有奖邮政明信片中了一等奖,获奖金2000元,于是赵海主张女儿要回明信片,再换一张给李杰。但李杰父母不同意。于是赵海诉至法院,认为明信片是其所买。请回答下列问题:
 
1.吴民为赵海代买有奖邮政明信片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
 
A.无权处分   B.有权处分   C.有权代理   D.无权代理
 
 【答案】D。luzai.cn解析:《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依此,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做出行为,超越代理权限即为无权代理,故本题选D。
 
2.吴民的购买行为是否有效?( )
 
A.有效         B.无效
 
C.后果由吴民承担    D.有效,吴民是为赵海的利益
 
 【答案】A。luzai.cn解析:《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依此,可知若被代理人不加以追认,则代理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本题赵某默示承认了,所以代理后果由赵某承担,此外,吴民购买明信片的行为本身有效,因为它具备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构成要件。所以A正确。
 
3.赵海的女儿送明信片给同学的行为效力如何?( )
 
A.有效,因赠送明信片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理解的行为
 
B.无效,因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赠与行为应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C.如得到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则有效
 
D.是可撤销民事行为
【答案】A。luzai.cn解析:赵海女儿送明信片给同学的行为并没有超出她的理解能力,故此行为应当是有效的民事行为。
 
 
4.明信片的获奖权归属谁?( )
 
A.赵海    B.吴民
 
C.李杰    D.李杰和赵海共有
【答案】C。luzai.cn解析:《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可知该明信片的所有权已从交付时起转由李杰所有,李杰当然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2、案例分析题
某县人民检察院经群众举报,于2005年7月6日作出决定,以贪污、受贿嫌疑将某国有企业总经理王某逮捕,并于7月26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5年8月16日,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决王某有期徒刑8年。王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05年9月2日作出撤销原判、宣告王某无罪的终审判决。2007年7月12日,王某以对其错误逮捕、判决为由,向县人民检察院请求赔偿,请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误工损失,即王某2个月工资损失7000元,以及刑事诉讼费用、精神损害费共计5万元,并要求为其恢复名誉。请回答:
 
1.关于王某的赔偿请求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已经超过赔偿请求期    B.王某未超过赔偿请求期
 
C.王某的赔偿请求期有待确认   D.王某的赔偿请求是否过期由检察院认定
【答案】B。luzai.cn解析:王某未超过赔偿请求期限。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违法行为的确认依据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时间是2005年9月2日。从这一天起2年内王某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2.王某请求赔偿的对象应是( )。
 
A.某县人民检察院    B.某县人民法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某县人民政府
 
 【答案】AB。luzai.cn解析:王某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请求是正确的。本案中,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是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王某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要求赔偿。
 
3.关于王某的赔偿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检察院应该应王某的请求赔偿王某的全部损失
 
B.检察院对王某要求的精神损害赔偿应不予支持
 
C.王某的误工损失应按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D.检察院应该为王某恢复名誉
【答案】BCD。luzai.cn解析:王某的赔偿请求不合理。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主要对当事人直接损害、物质损害给予赔偿,对王某精神损害的赔偿不应予以支持,王某的误工损失每日赔偿金应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题中情形下应当为王某恢复名誉。
 
 
 
4.若县检察院2003年9月15日也未答复王某的赔偿请求,则王某可寻求哪些权利救济?( )。
 
A.王某可在10月12日之前向市检察院申请复议
 
B.检察院如不作出复议决定,王某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委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C.检察院如对复议决定不服,王某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委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D.王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答案】ABC。luzai.cn解析:王某可在10月12日之前向市检察院申请复议。市检察院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2个月内不作出复议决定或对其复议决定不服的,王某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委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5.若经王某申请,法院的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则赔偿委员会作出的第一次决定的效力如何?( )
 
A.是无效的决定    B.有效决定,必须执行
 
C.效力待定      D.是否赔偿由王某决定,该效力可撤销、可变更
【答案】B。luzai.cn解析: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
 
 
3、案例分析题
 
2014年10月初,重庆市某高校女生马某由于与其同校的大学生男友林某在外出旅游途中同居,导致怀孕。事情发生后,学校依据原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该校《违纪学生处罚条例》中关于“道德败坏,品行恶劣”,“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的规定,给予两名当事学生勒令退学的处分。马某、林某对该处分决定均表示不服。
 
请问,在本案中:
 
1.如两名学生就该处分申请行政复议,则复议机关是( )。
 
A.作出该处分决定的重庆某高校   B.重庆市教委、教育局
 
C.该高校的上级主管行政机关    D.颁布学生管理规章的国家教委
【答案】C。luzai.cn解析:复议被申请人是两名学生所在的高等学校,复议机关是该校的主管行政机关。因本案中,高校属于被授权的行政主体,应当就自己作出的行为作为复议被申请人承担责任,而此时其主管行政机关是复议机关。
 
 
2.如两名学生就该处分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了重庆市某高校的处罚行为,学生仍不满意处理结果,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则被告是( ),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该高校的上级主管机关;该高校所在地的法院
 
B.该高校的上级主管机关;该高校所在地的法院和该高校的上级主管机关所在地的法院
 
C.作出该处分决定的重庆某高校;该高校所在地的法院
 
D.作出该处分决定的重庆某高校;该高校所在地的法院和该高校的上级主管机关所在地的法院
【答案】B。luzai.cn解析: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和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的法院都可管辖。
 
 
3.对于该高校以原国家教委的规范性文件和高校的校规将学生开除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高校做出的处罚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可以开除学生
 
B.高校对自己的学生有自主管理权,所以有权开除学生
 
C.高校的决定属于行政处罚,是否生效须经有关部门认定
 
D.高校开除学生需报请上级相关部门,经同意后方能开除学生
 
 【答案】A。luzai.cn解析:“开除学籍”的处分实际上是一种针对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属于该法第八条所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依法只能由法律或行政法规加以规定。
 
4.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应受理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不应受理本案,因为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B.法院不应受理本案,因为学校有权管理自己的学生,开除并不违法
 
C.法院应该受理本案,因为对学生的处理是行政处罚行为
 
D.法院应该受理本案,因为该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法所排除的内部行政行为
 
 【答案】CD。luzai.cn解析:因为高校开除学生的行为是行政处罚行为,损害了相对人的受教育权,并且不属于为行政诉讼法所排除的内部行政行为(因学生不属于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
 
5.对于学生的诉讼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两名学生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自身的教育权益被侵害
 
B.两名学生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该案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C.两名学生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该案件学校违规作出决定
 
D.两名学生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该学校不是国家赔偿的主体
【答案】B。luzai.cn解析: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国家赔偿原则上只赔偿侵害人身权与财产权而引起的直接损失,本案中当事人的受教育权受到损害,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因而不能获得赔偿。
 
 
4、案例分析题
 
2007年4月,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以后,诉讼费用大幅下调。比如一件劳动争议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法院只能收取5元诉讼费。这一办法的实施降低了诉讼成本,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一段时期以来,“打官司难”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要想官司赢,耗钱又耗人”……这些说法尽管不是普遍现象,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群众对打官司难的慨叹。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正是国家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一系列举措之一。当前,如何进一步解决“打官司难”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已经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任务。
 
1.下列属于打官司难的表现的有( )。
 
A.很多当事人发现自己诉状不会写,律师不知如何请,对于法律用语、举证责任等也不太了解
 
B.案件的诉讼程序较为复杂,审理时间长,从一审到二审需耗时半年之久,如果再加上执行期限,少则一年半载,有的要一两年,甚至数年
 
C.作出了有效的判决有时候却难以执行,当事人遭受的损失不能获得赔偿,债务人的欠款也不能马上追回
 
D.诉讼成本过高,诉讼标的远小于诉讼成本
 
【答案】ABCD。luzai.cn解析略
 
 
 
2.打官司难的主要原因有( )。
 
A.法制建设相对滞后
 
B.部分领导干部以权代法,特权思想严重
 
C.司法不公
 
D.诉讼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对诉讼风险认识不足
 
 【答案】ABCD。luzai.cn解析略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性质是( )。
 
A.行政法规   B.部门规章   C.法律规范   D.司法解释
 
 【答案】A。luzai.cn解析:行政法规是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法规的总称。有广义和狭义:①广义的行政法规内容包括调整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一切方面,它既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律、法令,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法律、法令,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规。②狭义的行政法规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发布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因此,在我国法制中,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而制定的法规的总称。
 
行政法规具有以下特征:(一)所规范的内容是国家单方面意志的表示,而不以相对一方是否同意为先决条件。(二)具有强制性。在全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全国一切地区和一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应当执行,全国所有公民都应当遵守;由国家行政强制力保证其实施,违反了它,就要受到行政处分或处罚;司法机关审理案件,也要以行政法规为重要依据。(三)种类繁多,内容复杂,数量大,范围广,并且不断变化。但其内容必须是针对某一类抽象的事件,而不是某个具体的事件和具体问题;在形式上必须有比较正规的法规条文形式和结构;在时效上有相对的稳定性;制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4.关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决定与公布,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公布施行前应报请国家主席签署
 
B.签署令应载明施行日期
 
C.应当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签署公布后,应及时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
 
D.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答案】ACD。luzai.cn解析:该《办法》属于行政法规,应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签署公布行政法规的国务院令载明该行政法规的施行日期。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汇编出版行政法规的国家正式版本。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5.解决打官司难的办法有( )。
 
A.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B.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C.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
 
D.充分发挥调解的积极作用
【答案】ABCD。luzai.cn解析略
 
 
 
5、案例分析题
有一部法律,从起草到修改,从征求意见到最后审议通过,跨越了13个春秋,其间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审议,大小修改100多次,并广泛向社会各界征求了上万条意见,其时间跨度之长、吸纳意见之多、立法决策之慎,堪称空前。这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它终于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以高票通过表决并将付诸实施。
 
《物权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法典的核心内容,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息息相关。《物权法》的制定,不仅是一个博采各方智慧、凝聚全民共识的立法过程,也是一个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不仅是近年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典范,也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一座新的里程碑。
 
1.关于“制定物权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这一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物权法通过明确物的归属,发挥定纷止争的作用
 
B.物权法通过明确权利人对物享有的权利和对物权的保护,发挥物尽其用的作用
 
C.市场自身的缺陷需要政府利用管理职能进行宏观调控
 
D.资本主义国家都有物权方面的法律法规
 
【答案】ABC。luzai.cn解析:略
 
 
2.关于“《物权法》是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法律”这一论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物权法》对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B.《物权法》强调保护私有财产,认可私有化
 
C.不论是国家、集体还是私人,《物权法》对他们的物权都应当给予平等保护,给予同样的法律地位,赋予同样的法律效力
 
D.根据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完善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答案】ACD。luzai.cn解析:略
 
 
 
 
3.关于“物权法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法律”这一论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
 
A.《物权法》用法律条文的形式对人民群众通过辛勤劳动获得的合法财产进行了确认,并规定了所有权人的排他的权利
 
B.《物权法》特别强调对人民群众物权的保护,使人们切实感受到了“无救济就无权利”这一法律谚语的精髓所在
 
C.《物权法》通过确认和保护财产,进一步鼓励人们去创造更多的财富
 
D.《物权法》为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利、追求幸福生活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障,有利于他们自身劳动积极性的进一步发挥,有助于他们创造出更加丰富的物质财富
【答案】ABCD。luzai.cn解析:略
 
 
 
 
4.贯彻实施好《物权法》的方法有( )。
 
A.牢固树立物权观念
 
B.加强物权法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C.抓紧制定修改配套的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D.确立《物权法》的法律地位,大力推行财产私有化
【答案】ABC。luzai.cn解析:略
 
 
 
 
5.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下各项中,设立物权需要登记的有( )。
 
A.买售商品房      B.为电脑设置质权
 
C.为股票设置质权    D.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ACD。luzai.cn解析:商品房为不动产,取得所有权需要登记;为电脑设置质权,该质权生效的要件为有效的质押合同和交付;为股票设置质权则需要去有关部门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典型的用益物权,要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
 
 
 
“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简称,在2007年全国“两会”上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早在1993年,党和政府就开始了城市“低保”制度的试点工作,到1999年覆盖了全国城镇。2007年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8月13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对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5月底,全国超过4100万人享有“低保”,切实保障了城乡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
 
“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成就。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群众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改革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最近又在“6·25”重要讲话中明确强调,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些都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指明了方向。
 
1.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有哪些?( )
 
A.具有“安全网”的作用。社会保障,民安所在
 
B.具有“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调节中高收入群体的部分收入,提高最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标准,减少贫困,适当缩小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使其保持在一个适度的水平
 
C.具有“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有利于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一定程度上激发我国经济的活力,推动经济更快地发展,又可以避免社会消费的过度膨胀,引导消费结构更为合理,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有利于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实现更好地发展
 
D.具有“稳定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为劳动者建立各种风险保障措施,帮助他们消除和抵御各种市场风险,避免因生活缺乏基本保障而引发一系列的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答案】ABCD。luzai.cn解析:略
 
 
 
 
2.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成绩有哪些?( )
 
A.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覆盖的范围不断扩大,社保基金的支撑能力逐步增强
 
B.初步建立了以城市低保、农村五保、农村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相衔接,政策优惠和社会互助相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
 
C.初步形成了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供养机构为补充,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为重点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慈善事业进入政府全面推动的新阶段
 
D.基本完成下岗再就业工程
【答案】ABC。luzai.cn解析:略
 
 
 
3.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面临的挑战有哪些?( )
 
A.大学生就业问题日趋严重
 
B.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使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问题更为凸显
 
C.城镇化进程加速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新问题
 
D.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问题更加突出
【答案】BCD。luzai.cn解析:略
 
 
 
4.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政府应该施行的举措有( )。
 
A.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
 
B.科学规划,使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C.控制物价,避免低收入人群生活得不到保障
 
D.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筹集和监管
 
 【答案】ABD。luzai.cn解析:略
 
 
 
5.如何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
 
A.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
 
B.给予低收入人群大量财政拨款,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C.加快出台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慈善法等法律,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规
 
D.要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答案】ACD。luzai.cn解析:略
 
 
7、案例分析题
 
(—)
 
  甲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乙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10年4月20日前供应100台空调给乙公司,总货款50万元,由甲公司送货上门并承担运费,乙公司应于合同签订后3天内支付定金10万元,收货后3天内支付余款。当年4月初,甲公司听说乙公司已经“空壳”,其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某将乙公司的资金划转到自己的个人账户,并以其个人名义投资注册了丙服装有限公司,为防止交货后不能得到余款,甲公司将该批空调以总价45万元卖给了另一家公司。2010年6月,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承担不能按期供货的违约责任,并双倍返还定金。
 
1.对甲公司没有如期向乙公司供货的事实,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行使不安抗辩权,不构成违约              B.构成违约
 
C.构成预期违约                            D.行使单方解除权,不构成违约
 
 【luzai.cn解析】C。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甲公司于4月初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将该批空调卖给另一家公司的行为表明其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后不能履行合同,所以构成预期违约。B项不如C项恰当,所以选C项。
 
2.若乙公司刘某的行为属实,该行为属于(  )
 
A.公司转投资                         B.公司再投资
 
C.抽逃出资                           D.虚假出资
【luzai.cn解析】C。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刘某将乙公司的资金划转到自己的个人账户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的行为,因此C项正确。
 
 
3.若乙公司刘某的行为属实,甲公司因此不予供货,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发出中止履行合同的通知
 
B.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C.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发出终止履行合同的通知
 
D.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发出任何通知
 
 【luzai.cn解析】A。本题中,刘某抽逃出资的行为属实,则甲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同时,《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因此A项正确。
 
4.下列对乙公司交付的10万元定金的处理,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返还20万元               B.甲公司应当返还10万元
 
C.甲公司应当返还5万元                D.甲公司无须返还
【luzai.cn解析】A。根据《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甲公司收受了乙公司的定金,但没有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双倍返还定金,因此A项正确。
 
 
5.综观本案,人们从中吸取的最主要的教训是(  )
 
A.民事权利滥用应当禁止
 
B.民事权利行使应当遵循相应的程序规范
 
C.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
 
D.民事权利保护应当有法可依
【luzai.cn解析】D。本案中,甲公司将空调转卖的行为不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没有法律依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说明,民事权利的保护应当有法可依,依法而行,因此D项正确。
 
某镇政府为了道路拓宽工程建设需要,必须征收村民张某宅基地上的6间住房。在集体土地征收还未报省政府批准的情况下,镇政府就根据自己制定的补偿办法,与张某协商房屋补偿问题,但未能达成协议。为了赶工程,镇长下令公务员李某组织人员,乘张某外出期间,将其中的3间住房强行拆除,并把路铺好。道路建成通车后,镇政府既不与张某协商补偿或赔偿事宜,也不谈征收剩余3间房屋的问题,致使张某不得不每天忍受往来车辆的噪声困扰。
 
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张某房屋不能缺少的依据有(  )
 
A.地方性法规                   B.行政法规
 
C.法律                         D.规章
 
 【luzai.cn解析】C。《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该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C项正确。
 
2.在本案中,张某受到侵犯的权利有(  )
 
A.财产权                       B.要求国家赔偿的权利
 
C.名誉权                       D.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luzai.cn解析】AB。根据《宪法》第39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由此可知,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主要指禁止非法搜查和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镇政府将张某的3间房屋强行拆除,侵犯的是张某的财产权,而不是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因此A项正确,D项错误。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的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张某有要求国家赔偿的权利,而镇政府不与张某协商补偿或赔偿事宜,侵害了张某的要求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因此B项正确。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案例中不涉及侵犯张某名誉权的情形,因此C项错误。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对张某房屋进行补偿的依据应当有(  )
 
A.镇政府制定的《集体土地征收与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
 
B.关于集体土地征收与地上附着物补偿的法律规定
 
C.省政府制定的《集体土地征收与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
 
D.县政府制定的《集体土地征收与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
 
 【luzai.cn解析】B。根据《宪法》第10条第3款和第13条第3款的规定,对张某进行补偿的依据应当是法律,B项正确。而C项属于地方政府规章,A、D两项属于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排除。
 
4.在本案中,张某可以寻求的法律救济途径有(  )
 
A.提起民事诉讼              B.提起行政诉讼
 
C.要求国家赔偿              D.要求行政补偿
 
 【luzai.cn解析】BC。本题中强行拆除张某房屋的行为是政府行为,被告应当是镇政府,张某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因此A项错误。镇政府的强行拆除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张某合法的财产权益,张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因此B项正确。镇政府的行为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违法征收、征用财产”,张某有权要求国家赔偿,因此C项正确。行政补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本题中,镇政府的行为明显违法,应当对张某进行赔偿,而非补偿,因此D项错误。
 
5.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公务员李某执行镇长命令一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李某对执行命令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B.李某应向镇长提出撤销该命令的意见
 
C.李某应对执行该命令承担相应的责任
 
D.李某对执行命令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luzai.cn解析】BC。根据《公务员法》第54条的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B、C两项正确。
 
 
8、案例分析题
某市某县某小区一楼住户王某饲养了一只狼狗,经常半夜吵得邻居不得安宁。某日,狼狗挣脱绳子,窜进了李某未关好窗户的卧室,把李某咬伤,并致李某精神恍惚。为此,李某亲戚何某找王某理论,双方发生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此时,王某的妻弟刘某闻讯赶到,也与何某发生了强烈的肢体冲突,何某因此面部受伤,花去治疗费用5000元。公安派出所民警介入后,对王某作出了行政拘留3日、对刘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邻居受不了王某家的半夜狗叫,依法可以采取的行动有(  )
 
A.实行权利自救,直接毒死狼狗
 
B.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处罚王某
 
C.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排除妨碍
 
D.向居委会反映,要求迅速处理
 
 【luzai.cn解析】BCD。民事权利的救济方式可以分为公力救济、私力救济和社会救济三类。其中私力救济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A项属于私力救济,但是直接毒死狼狗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财产权,超越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因此该选项不正确。B、C两项都属于公力救济,D项属于社会救济,因此B、C、D三项正确。
 
2.关于李某的损害赔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李某可以要求王某赔偿精神损害
 
B.狗是王某饲养的,王某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
 
C.李某可以要求王某赔偿为治疗和康复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D.李某未关好门窗,自己有过错,因此损失应由李某承担
 
 【luzai.cn解析】ABC。《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A项正确。该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C项正确。该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也就是说,王某是否存在过错不影响其承担侵权责任,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B项正确。而本案中李某并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用承担责任,因此D项错误。
 
3.若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则有关本案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应就李某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B.李某应对自己遭受的损害大小承担举证责任
 
C.李某应对狗的饲养人是王某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D.李某与王某应对各自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luzai.cn解析】ABC。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和《侵权责任法》第78条的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此A项正确。对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受害人应当对除自身存在过错外的其他侵权构成要件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因此B、C两项正确。D项的表述是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定,而本案适用的是特殊规定,该表述欠妥,不应入选。
 
 
4.在对王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署名的处罚主体依法应当为(  )
 
A.县公安局                        B.派出所
 
C.民警                            D.县人民政府
 
 
【luzai.cn解析】A。《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据此,公安派出所自身无权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只能以县公安局的名义作出,所以署名主体应当是县公安局,因此A项正确。
5.若刘某对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而复议决定将行政拘留15日变更为10日,刘某依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被告应当为(  )
 
A.县公安局                       B.派出所
 
C.市公安局和县公安局             D.市公安局
【luzai.cn解析】D。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市公安局作为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所以市公安局是被告,因此D项正确。
 
 
 9、案例分析题
 
  某化工厂工人在操作中发现氯冷凝器的管道出现穿孔,有氯气泄漏,在紧急处理中发生局部的三氯化氮爆炸,氯气随即弥漫,给附近居民造成人身损害。因双方不能达成赔偿协议,邓某等30户居民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推选邓某等3人作为代表。
 
1.某化工厂生产中使用氯气,在法律上属于(  )
 
A.环境污染行为                            B.高度危险作业行为
 
C.物件损害行为                            D.使用缺陷产品行为
【luzai.cn解析】B。氯气属于有毒化学物质,在法律上使用氯气进行生产属于高度危险作业行为。因此选B。
 
 
2.邓某等30户居民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为(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luzai.cn解析】A。《民法》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其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此选A。
 
 
3.邓某等3人的诉讼地位是(  )
 
A.诉讼代理人                              B.诉讼代表人
 
C.法定代理人                              D.法定代表人
 
 【luzai.cn解析】B。诉讼代理人是指在法律规定、法院指定或者该当事人授权范围内,以该当事人的名义代理该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并维护该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人。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法定代理人是依照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它主要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因此选B。
 
4.法院审理该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应当适用的法律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D.《××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luzai.cn解析】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因此选C。
 
5.关于化工厂对30户居民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法律责任,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属于意外事件,不应承担责任
 
B.属于不可抗力,不应承担责任
 
C.存在主观过错,应当承担责任
 
D.造成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责任
 
 【luzai.cn解析】D。《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其中关于“剧毒”的高度危险作业的规定,就是确定本案例侵权行为责任的法律依据。因此选D。
 
 
 10、案例分析题
 
  某市一栋大楼起火,导致11位正在施工的农民工遇难,20余位农民工受伤。事故发生后市政府依法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重大责任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经市政府批复后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建设单位甲公司将装修工程发包给乙公司后,乙公司又将装修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丁公司(为丙公司的分公司)等多家公司。丁公司又将分包工程交给王某组建的施工队负责施工,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王某施工队的两名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丁公司在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经查,丁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合同约定:“装修工程由王某施工队负责。装修材料由丁公司提供;丁公司向王某提供劳务费用400万元;施工人员工伤概由王某负责。”另查明,王某累积拖欠遇难和受伤的农民工工资达60余万元。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分别对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罚。
 
  【链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2条:“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1.关于“施工人员工伤概由王某负责”这一约定的效力,正确的认定有(  )
 
A.该约定有效                                 B.该约定显失公平,可以撤销
 
C.该约定违法,可以撤销                       D.该约定无效
【luzai.cn解析】D。《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安全生产法》第8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丁公司与王某作出的“施工人员工伤概由王某负责”的约定,违反了这一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因此D项正确。
 
 
2.关于遇难农民工家属和受伤的农民工能否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正确的说法有(  )
 
A.不能获得,因为农民工不是丁公司的职工
 
B.可以获得,因为农民工与丁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C.不能获得,因为农民工只与王某之间存在雇佣关系
 
D.可以获得,因为农民工是劳动者
【luzai.cn解析】BD。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的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所以农民工与丁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农民工属于劳动者。据此,遇难农民工家属和受伤的农民工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B、D两项正确。
 
 
3.事故中遇难农民工家属和受伤的农民工对王某一直拖欠工资一事,可以寻求的法律救济有(  )
 
A.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要求丁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B.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要求丙公司支付拖欠的丁资
 
C.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丙公司或丁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
 
D.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luzai.cn解析】A。由上题可知,农民工与丁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据此,事故中遇难农民工家属和受伤的农民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向丁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因此A项正确。
 
 
4.市政府对事故报告所作出的批复,在性质上属于(  )
 
A.行政许可                              B.行政确认
 
C.内部行政审批                          D.具体行政行为
【luzai.cn解析】BD。市政府对事故报告所作出的批复属于对事故事实、原因和责任的确认,在性质上属于行政确认,而行政确认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B、D两项正确。
 
 
5.行政执法机关针对丙公司的分公司即丁公司的违法行为,正确的做法有(  )
 
A.只能处罚丁公司,不能处罚丙公司
 
B.只能处罚丙公司,不能处罚丁公司
 
C.在丙公司、丁公司中择一处罚
 
D.既要处罚丙公司,又要处罚丁公司
【luzai.cn解析】C。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关于认定违法主体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9]第233号)中明确,各类企业法人设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均属于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企业和经营单位),依照《行政处罚法》等现行有关规定,该经济组织可以作为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当该经济组织不能完全承担有关行政责任时,应由其所隶属的企业法人承担。本题中,对于丙公司和丁公司,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择一处罚,因此C项正确。
 
 
 
案例分析题
 
(一)
 
  翁甲是富锦生化有限公司(简称“富锦公司”)的高级工程师,在工作中经过长期试验研究,发明了畜用消毒剂,该成果由富锦公司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后,投入生产销售“畜乐”消毒剂,市场销路很好。翁甲认为自己是发明人,公司不应当擅自申请专利,因此与公司产生纠纷。
  三合化学制品厂(简称“三合厂”)见该产品有利可图,便开始生产由翁甲提供配方的畜用消毒剂,其产品采用“畜安”畜用消毒剂名称,以“三合”牌未注册商标销售。同时,三合厂印制了两千多份说明书,随产品分发,并向全国有关单位邮寄了数百份,说明书称“目前市场上有假冒的畜用消毒剂销售,伪品改头换面,以所谓畜乐畜用消毒剂之名出现,不仅质量差,而且对人畜都有害,欺骗广大消费者,侵犯了专利权人翁甲的专利权及我厂的专利使用权,实属违法行为……”三合厂的宣传给富锦公司的产品销售造成了不良影响,一些客户纷纷与之终止履行供货合同。为此,富锦公司以三合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至起诉时,富锦公司申请的专利尚未获得批准。
 
1.翁甲发明的畜用消毒剂的专利申请权应当属于(  )
 
A.富锦公司                                 B.翁甲
 
C.翁甲和富锦公司                           D.三合厂
【luzai.cn解析】A。《专利法》第6条第1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本题中,畜用消毒剂配方技术是翁甲在工作中经过长期试验研究而发明的,应当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获得专利权的权利均属于富锦公司,因此A项正确。
 
 
2.对三合厂使用畜用消毒剂配方技术的行为,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在该专利申请公布后,富锦公司可要求三合厂支付适当费用
 
B.构成对翁甲的专利侵权
 
C.该技术是翁甲的发明创造,三合厂不构成侵权
 
D.构成对富锦公司的专利侵权
【luzai.cn解析】A。《专利法》第13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因此A项正确。由上题可知,畜用消毒剂配方技术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获得专利权的权利均属于富锦公司,因此B、C两项说法错误。另外,富锦公司的专利申请尚未被批准,所以还不是专利权人,因此D项错误。
 
 
3.依据《商标法》,对三合厂使用“三合”牌未注册商标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法,且享有该商标专用权
 
B.不合法,该商标与企业名称混用
 
C.不合法,不允许使用未注册商标销售商品
 
D.合法,但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luzai.cn解析】D。未注册商标是指商标使用者未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自行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根据《商标法》第48条的规定,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一)冒充注册商标的;(二)违反本法第10条规定的;(三)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本题中,三合厂使用“三合”牌未注册商标并不符合以上三种情况,因此三合厂的这一行为合法。同时,《商标法》第3条第1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由于三合厂所使用的商标没有进行注册,所以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此D项正确。
 
 
4.分析三合厂印制并散发的说明书,可以认定三合厂构成违法,但不包括(  )
 
A.构成垄断经营                         B.构成假冒专利
 
C.构成虚假宣传                         D.构成商业诋毁
 
 【luzai.cn解析】B。三合厂印制并散发的说明书,不构成假冒专利,因此B项符合题意。
 
5.富锦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应当确定为(  )
 
A.专利权侵权纠纷                B.商标权侵权纠纷
 
C.名称权侵权纠纷                D.不正当竞争纠纷
 
 【luzai.cn解析】D。富锦公司尚未获得专利权,因此不构成专利权侵权纠纷。三合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D项正确。
 
 
(二)
 
  2010年10月,江夏市公用事业局所属客管处就本市新增的300个出租车营运证的申请资格作出规定:“申请人仅限于本市的22个私营出租车公司,个体经营者不得申请。”在对所有出租车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后,江夏市客管处300个出租车营运证全部授予甲出租车公司。随后,针对本市出租车营运证期限不统一,出租车私营与个体经营并存的“混乱”现象,江夏市客管处根据市政府指示,出台了《江夏市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具体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本市所有出租车营运证期限统一调整为6年。原来属于个体经营的出租车营运证全部由客管处收回,并全部授予乙出租车公司,原个体经营者可以带车继续挂靠乙出租车公司经营,接受乙出租车公司的管理。”
 
1.下列有关出租车营运许可性质和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属于有数量限制的许可         B.属于公共资源的配置许可
 
C.属于有期限的许可             D.属于“赋予特定权利”的许可
 
 【luzai.cn解析】ABCD。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于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这属于特许,出租车营运许可就在此列,属于对公共资源的配置。同时,出租车营运许可有数量和期限的限制。因此A、B、C、D四项均正确。
 
2.本案中,江夏市客管处将300个出租车营运证全部授予甲出租车公司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定程序,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这里的“法定程序”是指(  )
 
A.听证程序                               B.书面审查程序
 
C.招标、拍卖等竞争程序                   D.考试程序
 
 【luzai.cn解析】C。《行政许可法》第53条规定,实施本法第12条第(二)项所列事项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本案中,江夏市客管处没有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授予出租车营运证,因此C项正确。
 
3.本案中,出租车营运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并未修改或者废止,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江夏市客管处要变更出租车营运证的期限,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A.出租车营运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B.原来确定的出租车营运证期限违法
 
C.对利益遭到损害的出租车营运证持有人给予补偿
 
D.变更营运证的期限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luzai.cn解析】AD。《行政许可法》第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因此,江夏市客管处要变更出租车营运证的期限应具备的条件是A、D两项。C项不属于条件,而是处理方法。
 
4.如果个体出租车司机张某对《办法》不服,那么对张某而言最理想的救济方式为(  )
 
A.在客管处收回出租车营运证时要求合理补偿
 
B.对客管处收回出租车营运证的行为和《办法》一并申请行政复议
 
C.直接对《办法》申请行政复议
 
D.直接对《办法》提起行政诉讼
【luzai.cn解析】B。根据《行政复议法》第7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因此B项正确。
 
案例中并不存在《行政许可法》第8条规定的情况,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因此张某可以提出赔偿请求而非补偿请求,A项不选。
 
 
5.从宪法的角度看,江夏市客管处先后出台的两个规定不符合(  )
 
A.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定
 
B.国家应当平等对待所有非公有制经济形式的精神
 
C.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定
 
D.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
【luzai.cn解析】ABC。《宪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本案中,江夏市客管处出台的两个规定,不利于出租车个体经营的发展,因此A项正确。《宪法》第11条还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同时,根据《宪法》而制定的《物权法》在第3条第3款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据此,平等对待所有非公有制经济形式符合我国《宪法》的精神。本案中,江夏市客管处出台的两个规定,没有平等对待出租车个体经营者和出租车公司,因此B项正确。《宪法》第15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案中,江夏市客管处出台的两个规定,限制了出租车营运的市场竞争,不符合《宪法》的这一规定,因此C项正确。本题主要涉及个体经营者与出租车公司的竞争不平等问题,不属于公民之间的关系,因此D项错误。
 
 
 12、案例分析题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统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把社会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社会管理的过程,就是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从源头上减少了因决策不当造成的社会矛盾。……一些地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例如江苏南通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构建了人民调解、行政凋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例如,针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探索实行“一证通”制度、“一站式”服务,解决他们在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逐步实现由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的转变。
  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我国初步形成了合理的社会管理格局,既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又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例如浙江温岭探索“参与式预算”,扩大了群众参与度,多种社会力量与政府形成了社会管理合力。
 
1.从上述材料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社会管理呈现出的变化主要有(  )
 
A.从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向更加重视社会管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
 
B.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
 
C.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
 
D.从重法律和道德手段、轻行政手段向重行政手段运用转变
 
 【luzai.cn解析】ABC。从材料中“统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可知A项正确。从材料中的“既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又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可知B项正确。从材料中的“从源头上减少了因决策不当造成的社会矛盾”,可知C项正确。D项在材料中未有体现。
 
2.当前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要原因在于(  )
 
A.社会矛盾日趋复杂使社会管理的难度增加
 
B.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已经改变
 
C.社会管理严重滞后使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不断增加
 
D.社会结构深刻变化使社会管理任务日益繁重
【luzai.cn解析】ACD。根据“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即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推进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具体原因在于:第一,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使社会管理任务日益繁重,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因此D项正确。第二,社会矛盾日趋复杂使社会管理难度增加,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因此A项正确。第三,社会管理滞后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一些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难以有效解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压力不断增加。因此C项正确。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因此B项错误。
 
 
3.将社会矛盾大调解作为当前有序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方式,其理由主要有(  )
 
A.大调解密切了党群关系,巩固了党的执政根基
 
B.大调解把工作重心放在应急处置上,使社会矛盾的解决更加主动有效
 
C.大调解是协商民主化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具体运用
 
D.大调解有效整合了社会、行政和司法资源,形成了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luzai.cn解析】ACD。中共江苏省委研究室撰写的《东方经验:人民内部矛盾的“大调解”——江苏南通构建大调解体系的调查与思考》文中明确指出,大调解密切了党群关系、巩固了党的执政根基。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大多涉及民生。大调解坚持公益性、便民性和服务性的原则,群众“一不跑远路,二不花本钱,三不伤感情”,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在党和人民群众之间搭建了“连心桥”,开通了“直通车”,对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A项正确。大调解体现了中国特色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从发展民主来说,大调解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依据法律和政策,进行平等交流、民主协商,推动双方相互谅解、达成共识,这是协商民主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具体运用,有利于各方面诉求充分表达,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因此C项正确。大调解赋予传统和谐文化以新的时代内涵。正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交叉性、复合性、相关性不断增强的特点和规律,突破了传统的局限,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形成了一个综合性强、权威性高、公信力大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使大量社会矛盾通过非讼手段得到化解。D项正确。
 
 
4.当前我国合理的社会管理格局为(  )
 
A.党委领导                                 B.政府负责
 
C.社会协同                                 D.公众参与
 
 【luzai.cn解析】ABCD。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5.“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句话体现的社会主义行政道德规范为(  )
 
A.为人民服务                               C.公正行政
 
B.实事求是                                 D.廉洁奉公
【luzai.cn解析】A。行政道德规范的内容包括勤政、廉政、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实事求是,科学行政、热情待人,协调行政等。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国行政道德体系最基本的准则就是“为人民服务”。这是由我国国家行政系统的性质所决定的。为人民服务准则构成我国行政道德体系的基础与灵魂,在整个行政道德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其他具体的行政道德规范都是其具体体现与展开。B、C、D三项在材料中均无体现。
 
 
 13、案例分析题
 
(一)
 
  2010年初,甲公司在获得有关行政规划许可后,在某高速公路外围设置了多块单面体广告牌。2010年6月,该公路拓宽通车,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外移,甲公司设置的广告牌全部进入了建筑控制区范围。2012年1月5日,市交通局以甲公司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设置广告设施为由,依据《公路法》第81条的规定,对甲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并于2012年1月12日24时前自行拆除广告设施,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的决定。甲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广告牌和缴纳罚款。2012年1月13日,市交通局请拆迁公司将甲公司的广告牌予以拆除,并向甲公司收取了拆除费用5000元。但因拆迁公司在拆除过程中操作不当,给附近村民造成了3000元损失。
 
【法律链接】
 
  《公路法》第81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1.《公路法》第81条规定的责任属于(  )
 
A.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经济责任
 
 【luzai.cn解析】B。行政责任,指个人或者单位对自身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公路法》第81条规定的责任就属于行政责任,B项正确。
 
2.在甲公司逾期未拆除广告牌时,交通局请拆迁公司拆除广告牌,并向甲公司收取执行费用。
 
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  )
 
A.代履行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处罚           D.直接行政强制执行
【luzai.cn解析】A。代履行,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该法定义务,并由义务人承担代履行产生的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它是一种间接行政强制执行,并非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因此A项正确。
 
 
3.在本案中,市交通局依法不应作出处罚决定。
 
市交通局正确的做法应当是(  )
 
A.责令限期拆除广告牌的同时不给予罚款处罚
 
B.请公安交管部门以广告牌妨碍安全视距为由责令甲公司排除妨碍
 
C.请市规划局变更规划许可,依法迁移广告牌并给予补偿
 
D.与市规划局、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作出限期拆除广告牌的决定
 
 【luzai.cn解析】C。“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行政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该原则是指行政相对人基于对公权力的信任而作出一定的行为,此种行为所产生的正当信赖利益应当予以保护。我国的《行政许可法》第8条第2款就体现了这一原则。该条款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本案中,甲公司设置广告牌已经获得行政许可,只是因公路拓宽导致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拆除,基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市交通局不应当作出强制拆除的处罚决定,而应当请规划局变更规划许可从而迁移广告牌,并给予甲公司相应的补偿,因此C项正确。
 
4.下列关于市交通局强拆行为的法律评价,错误的是(  )
 
A.强拆前未履行催告、公告等程序义务违法
 
B.在甲公司寻求法律救济的法定期限前实施强拆违法
 
C.强拆行为因所依据的处罚决定违法而违法
 
D.请拆迁公司代替甲公司拆除广告牌的行为违法
 
 【luzai.cn解析】D。由上题分析可知,市交通局作出的处罚决定违法,因此以此为依据进行的强制拆除行为也因缺乏依据而违法,C项的评价是正确的,排除。《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本案中,市交通局未履行催告和公告等程序义务,在甲公司通过复议或者诉讼寻求法律救济的法定期限前实施强拆,是违法的,因此A、B两项评价正确,排除。《行政强制法》第50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因此D项的评价错误,符合题意。
 
5.关于本案中给村民造成的3000元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市交通局与拆迁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由市交通局赔偿后再由拆迁公司赔偿
 
C.由拆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luzai.cn解析】B。《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4款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该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因此在本案中,市交通局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赔偿村民的损失,但有权向拆迁公司追偿,B项正确。
 
 
 13、案例分析题
 
 
(一)
 
  2010年初,甲公司在获得有关行政规划许可后,在某高速公路外围设置了多块单面体广告牌。2010年6月,该公路拓宽通车,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外移,甲公司设置的广告牌全部进入了建筑控制区范围。2012年1月5日,市交通局以甲公司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设置广告设施为由,依据《公路法》第81条的规定,对甲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并于2012年1月12日24时前自行拆除广告设施,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的决定。甲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广告牌和缴纳罚款。2012年1月13日,市交通局请拆迁公司将甲公司的广告牌予以拆除,并向甲公司收取了拆除费用5000元。但因拆迁公司在拆除过程中操作不当,给附近村民造成了3000元损失。
 
【法律链接】
 
  《公路法》第81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1.《公路法》第81条规定的责任属于(  )
 
A.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经济责任
 
 【www.luzai.cn解析】D。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但实施的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简单民事行为和纯获利益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有效。本案中王小花只有9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将价值2500元的金戒指出卖的行为与其年龄不相适应,是无效的,D项正确。
 
2.在甲公司逾期未拆除广告牌时,交通局请拆迁公司拆除广告牌,并向甲公司收取执行费用。
 
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  )
 
A.代履行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处罚           D.直接行政强制执行
【www.luzai.cn解析】C。王小花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C项正确。
 
 
3.在本案中,市交通局依法不应作出处罚决定。
 
市交通局正确的做法应当是(  )
 
A.责令限期拆除广告牌的同时不给予罚款处罚
 
B.请公安交管部门以广告牌妨碍安全视距为由责令甲公司排除妨碍
 
C.请市规划局变更规划许可,依法迁移广告牌并给予补偿
 
D.与市规划局、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作出限期拆除广告牌的决定
【www.luzai.cn解析】B。《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案中,虽然张某无权处分戒指,但林某对戒指为窃物并不知情,属于善意的,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且戒指已经交付,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林某成为该戒指的所有权人,有权拒绝返还,B项正确。
 
 
4.下列关于市交通局强拆行为的法律评价,错误的是(  )
 
A.强拆前未履行催告、公告等程序义务违法
 
B.在甲公司寻求法律救济的法定期限前实施强拆违法
 
C.强拆行为因所依据的处罚决定违法而违法
 
D.请拆迁公司代替甲公司拆除广告牌的行为违法
 
 【www.luzai.cn解析】C。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第2款的规定,受让人依照该条第1款的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张某有赔偿的义务,这是一种民事责任。张某并未犯罪,也没有违反行政法律规定,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5.关于本案中给村民造成的3000元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市交通局与拆迁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由市交通局赔偿后再由拆迁公司赔偿
 
C.由拆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www.luzai.cn解析】B。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第2款的规定,受让人依照该条第1款的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如果依据这一规定,李某有权要求张某赔偿损失。而《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如果依据这一规定,李某有权要求王小花的父母赔偿损失。那么对以上两个规定究竟应该如何适用呢?本案涉及物权遭受侵害后的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物权法》第106条第2款就是对物权遭受侵害后的损害赔偿作出的专门规定,显然《物权法》第106条第2款与《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在本案中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侵权责任法》第5条规定,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因此应当适用《物权法》第106条第2款,B项正确。
 
 
  14、案例分析题
 
 
  2012年,我国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深入分析经济发展和运行趋势变化,准确把握宏观调控的力度、节奏、重点,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要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严格财政收支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货币政策要根据经济运行情况,适时适度地进行预期微调,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优化信贷结构,发挥好资本市场的积极作用,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潜在金融风险。财政政策和信贷政策都要注重加强与产业政策的协调和配合,充分体现分类指导、有扶有控,继续加大对“三农”、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等领域的投入,继续支持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在建和续建项目、企业技术改造等。要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
 
1.我国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下列对宏观调控的理解,错误的是(  )
 
A.宏观调控的主体是市场,调控的客体是政府和企业
 
B.宏观调控是对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所进行的总量控制
 
C.宏观调控是一切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所共有的
 
D.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实现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
 
 【www.luzai.cn解析】A。宏观调控是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调节与控制,它的主体是国家,而不是市场,因此A项说法错误,符合题干要求。
 
2.我国当前的财政政策要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下列对结构性减税的理解,错误的是(  )
 
A.结构性减税追求的目标是纳税人实际税负水平的下降
 
B.结构性减税是针对特定税种,基于特定目的而实行的税负水平削减
 
C.结构性减税是税负水平维持不变的、有增有减的结构化调整
 
D.结构性减税是有别于大规模的减税,是小幅度、小剂量的税负水平削减
【www.luzai.cn解析】C。所谓结构性减税就是“有增有减,区别对待”的一种税制改革方案。结构性减税不同于大规模的、全面的减税,而是实行小幅度、小剂量,在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的前提下,有选择性地在某些方面或者行业,从量上减少税负水平。因此,C项“税负水平维持不变”的说法错误,符合题干要求。
 
 
3.我国要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下列不属于保障性住房的是(  )
 
A.经济适用房    B.小产权房    C.公共租赁房    D.廉租房
【www.luzai.cn解析】B。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因此只有B项不属于保障性住房,符合题干要求。
 
 
4.我国政府要继续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下列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是(  )
 
A.装备制造业         B.绿色建筑业
 
C.节能环保产业       D.汽车制造产业
【www.luzai.cn解析】C。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0年9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该决定指出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七个产业。
 
 
5.政府要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下列属于一般性财政支出的是(  )
 
A.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B.国防经费
 
C.教育经费                         D.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经费
【www.luzai.cn解析】A。一般性财政支出包括会议、接待、购车、出国(境)、文件、通信等行政经费支出,只有A项符合题意。
 
 
 
 15、案例分析题
 
 
  刘某在改建自己祖屋时,超出规划许可证范围进行施工。邻居张某向区规划局投诉,认为刘某的施工影响他家的通风和采光。规划局在核实后做出了责令停止施工的决定,但刘某未予理睬,继续施工。区政府接到规划局的报告后,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由城区行政执法局立即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已经建成的构筑物。经调查,刘某的规划许可证是执法人员王某在收取刘某送的4000元礼金后,违反法定程序颁发的,为此王某受到降级处分。
 
1.区行政执法局对施工现场的查封,在法律性质上属于(  )
 
A.行政强制措施                B.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C.直接强制执行方式            D.行政处罚
 
 【www.luzai.cn解析】A。根据《行政强制法》第9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本案中,区行政执法局对施工现场的查封,属于“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A项正确。
 
2.根据《行政许可法》,区规划局在向刘某颁发规划许可证之前,应当向张某履行的程序义务是(  )
 
A.获得张某的同意                    B.将刘某的许可申请材料寄给张某
 
C.将许可事项告知张某并听取其意见    D.确认张某房屋权属状况
【www.luzai.cn解析】C。《行政许可法》第36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刘某施工影响到张某家的通风和采光,区规划局有义务将许可事项告知张某并听取其意见,因此C项正确。
 
 
3.对于本案中的规划许可,区规划局应当予以(  )
 
A.撤回    B.撤销    C.注销    D.吊销
 
 【www.luzai.cn解析】B。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的规定,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因此B项正确。
 
4.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区行政执法局在强制拆除刘某已经建成的构筑物之前,不需要履行的程序义务是(  )
 
A.制作现场笔录                 B.将限期刘某自行拆除的决定予以公告
 
C.听取刘某的陈述和申辩         D.催告刘某自行拆除
【www.luzai.cn解析】D。《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4)通知当事人到场;(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7)制作现场笔录;(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此外,该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因此A、B、C三项均属于区行政执法局在强制拆除构筑物之前应当履行的程序义务,不应选。
 
 
5.若王某对降级处分不服,可以寻求的救济途径是(  )
 
A.行政仲裁               B.行政申诉
 
C.行政复议               D.行政诉讼
【www.luzai.cn解析】B。根据《公务员法》第90条的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降职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因此B项正确。对王某的处分属于内部行政处分,并不适用行政仲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6、案例分析题(本大题中(一)为单项选择题,请在选项中选择最恰当的1项;(二)、(三)为不定项选择题,即每小题至少有1项是符合题意的,请找出恰当的选项,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相应题号下涂黑所选答案项的信息点,在试卷上作答一律无效。本大题共有15小题,每小题1.2分,共18分。)
 
 
阅读下面的材料,回答后面的问题。
 
(一)
 
  甲收藏的《祖国山河一片红》邮票为其邻居乙(镇长)所喜欢,但乙又不愿以市场价购买。2001年,甲申请宅基地建房,乙得知后指示相关人员拖延不办。甲找到乙,乙说如果将《祖国山河一片红》邮票以2000元卖给我,则宅基地一事可以办成。2001年3月7日,甲出于无奈,按照乙的要求将该邮票转让给乙,因邮票存放在其表哥丙处,甲立字据承诺10日内交货。5日后,甲的宅基地申请获准。10日后,乙向甲索要邮票时,被告知该邮票已于3日前被丙擅自以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双方钱货两讫,甲表示退回邮票款,乙不允,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甲交付邮票。甲提出反诉,请求撤销邮票买卖合同。
 
1.对甲、乙之间的邮票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
 
B.因甲的宅基地已获批准,合同成立
 
C.甲未交付邮票,合同不成立
 
D.乙的行为是不当得利,合同不成立
【www.luzai.cn解析】A。甲乙双方意思达成一致,合同成立。故A项正确。
 
 
2.从甲、乙买卖邮票合同效力与甲请宅基地之间的关系看,该合同是(  )
 
A.附条件的买卖合同                               B.附期限的买卖合同
 
C.受胁迫的买卖合同                               D.受欺诈的买卖合同
 
 【www.luzai.cn解析】C。甲乙双方的买卖合同是受胁迫的,即如果甲与乙签订邮票的买卖合同,则甲申请宅基地建房可以获得批准,故C项正确。
 
3.《祖国山河一片红》邮票的所有权人应当认定为(  )
 
A.甲                   B.乙                    C.丙                   D.丁
【www.luzai.cn解析】D。《祖国山河一片红》邮票的所有权应当属于丁。因为丁是善意取得邮票的第三人,故丁的所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4.甲请求撤销邮票买卖合同,其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是(  )
 
A.2001年9月7日前                              B.2002年3月7日前
 
C.2003年3月7日前                              D.2005年3月7日前
【www.luzai.cn解析】B。当事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故B项符合题意。
 
 
5.对本案的处理,人民法院的正确判决是(  )
 
A.判令甲交付邮票                                B.判令甲返还2000元
 
C.判令丁返还邮票给乙                            D.判令丙赔偿乙的损失
 
 【www.luzai.cn解析】B。因为丁已经获得邮票的所有权,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标的已经无法实际履行,故法院只能判令甲返还2000元给乙。
 
 
 案例分析题(本大题为单项选择题,请找出正确选项,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共 10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7、案例分析题
 
  2006年,甲(男,籍贯X省)经人介绍认识了乙(女,籍贯Y省),两人随后发展为恋人关系。2008年3月,二人登记结婚,两人在z直辖市租了一套房屋开始了夫妻生活。但婚后,甲与乙因琐事时常发生矛盾,导致两人感情出现危机,相互之间缺乏信任,甲也开始怀疑乙有外遇,但一直没有证据。2013年11月,乙搬出了与甲合租的房子在Z直辖市另找房屋租住。在分居期间,乙另有新欢,甲一怒之下持刀在乙的住所将乙杀死。案发后,甲随即离开现场,然后用手机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说明其杀人的事实。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甲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致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乙对本案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以及其他情节,根据罪刑相一致的原则,人民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1.本案应由(  )管辖。
 
  A.案发地基层人民法院
 
  B.Z直辖市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
 
  C.Z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B[www.luzai.cn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该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该法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就本案而言,本案并非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以及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但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B项应选。
  2.如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被告人甲没有委托辩护人,则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
 
  A.中止审理
 
  B.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
 
  C.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D.指定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为其辩护
C[www.luzai.cn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C项应选。
  3.下列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
 
  A.甲杀人所用的刀
 
  B.证明甲进入乙居住小区的监控录像
 
  C.描述甲杀人过程的证人证言
 
  D.甲留在作案现场的指纹
C[www.luzai.cn解析]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A、B、D项均需结合其他证据才能证明甲杀了乙的主要事实。故选C。
  4.根据刑法理论,甲用手机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说明其杀人事实的行为属于(  ),对于有这一情节的犯罪分子,(  )。
 
  A.坦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B.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C.供述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D.自首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www.luzai.cn解析]《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故选B。
  5.关于本案中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由人民法院执行
 
  B.应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C.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自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D.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不及于有期徒刑执行期间
C[www.luzai.cn解析]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排除A、B项。《刑法》第58条第1款的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排除D项。故选C。
 
 18、案例分析题
 
 某县依法持有采砂许可证的采砂公司有甲、乙、丙、丁四家。县政府以保护河道为由,一方面要求河道主管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另一方面却要求河道主管机关只准予延续甲公司的采砂许可有效期。当四家公司采砂许可即将到期并依法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延续时,河道主管机关犹豫不决,未能在乙、丙、丁三家公司的采砂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向其作出是否延续采砂许可有效期的决定,但却在采砂许可有效期届满后,以县政府的决定为依据,注销了这三家公司的采砂许可证。乙、丙、丁三家公司不服,欲向法院起诉。
 
 
  1.县政府要求只准予延续甲公司采砂许可有效期的决定,所侵犯的实体权利是(  )。
 
  A.其他公司的公平竞争权
 
  B.其他公司的知情权
 
  C.其他公司的陈述权
 
  D.其他公司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A[www.luzai.cn解析]公平竞争权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依据竞争法所享有的要求其他经营者及相关主体进行公平竞争,以保障和实现经营者合法竞争利益的权利。持有采砂许可证的公司有甲、乙、丙、丁四家,而只准予延续甲公司许可,侵犯了其他三家公司的公平竞争权。
  2.如果在四家公司采砂许可有效期届满前,河道主管机关根据县政府要求作出只准予延续一个公司采砂许可的决定,那么,下列程序中可以省略的是(  )。
 
  A.说明理由
 
  B.听取四家公司的意见
 
  C.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被许可人
 
  D.组织四家公司进行协商谈判
D[www.luzai.cn解析]《行政许可法》第36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该法第38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该法第53条规定,实施本法第12条第2项所列事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故答案为D。
  3.本案中,河道主管机关未在乙、丙、丁三家公司采砂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该不作为的法律后果是(  )。
 
  A.三家公司的采砂许可有效期视为准予延续
 
  B.三家公司在河道主管机关作出最终决定之前不能继续从事采砂活动
 
  C.视同河道主管机关作出不准予延续采砂许可有效期的决定
 
  D.三家公司在采砂许可有效期届满后必须依法办理采砂许可的注销手续
A[www.luzai.cn解析]《行政许可法》第50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故答案为A。
  4.若三家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则对被告的选择最恰当的是(  )。
 
  A.以河道主管机关和甲公司为被告
 
  B.以县政府和甲公司为被告
 
  C.以县政府和河道主管机关为被告
 
  D.以县政府为被告
D[www.luzai.cn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河道主管机关是依据县政府的决定作出注销行为的,故答案为D。
  5.如果法院受理了三家公司不服注销行为而提起的诉讼,那么依法应该作出的裁判是(  )。
 
  A.判决维持注销决定
 
  B.判决撤销注销决定
 
  C.判决驳回三家公司的诉讼请求
 
  D.裁定驳回起诉
B[www.luzai.cn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由此可知,法院应依法作出的裁判是判决撤销注销决定。故本题答案为B。
 
 19、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于2008年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证书,后因未及时缴纳年费被国家专利局公告终止其专利权。2012年3月甲公司提出恢复其专利权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同年4月作出恢复其专利的决定。2013年3月,甲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对乙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过程中,乙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2014年3月,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有效的审查决定并通知乙公司。
 
 
  1.国家专利局公告终止甲公司专利权的行为是(  )。
 
  A.行政确权
 
  B.行政处罚
 
  C.行政裁决
 
  D.行政强制执行
B[www.luzai.cn解析]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由此定义可知,国家专利向公告终止甲公司专利权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2.甲公司提出恢复其专利权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作出恢复其专利的决定是(  )。
 
  A.行政确权
 
  B.行政裁决
 
  C.行政许可
 
  D.行政强制执行
C[www.luzai.cn解析]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甲公司的专利权已经被终止,此时,请求恢复专利权,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恢复其专利属于确认其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许可。
 
 
  3.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有效的审查决定并通知乙公司的行为是(  )。
 
  A.行政裁决
 
  B.行政复议
 
  C.行政许可
 
  D.行政强制执行
A[www.luzai.cn解析]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定义可知,专利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有效的审查决定并通知乙公司的行为是行政裁决。
 
 
  4.如乙公司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该专利有效的审查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则受理案件的法院应是(  )。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法院
 
  D.高级人民法院
B[www.luzai.cn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5.如乙公司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该专利有效的审查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其起诉期限是(  )。
 
  A.15天
 
  B.30天
 
  C.3个月
 
  D.1年
C[www.luzai.cn解析]根据《专利法》第41条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做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案例分析题
 王某、赵某及孙某临时起意共谋深夜到附近的华丰公司盗窃,在盗窃前三人商量好从华丰公司的后墙进入到其仓库进行盗窃,由孙某负责盗窃所需要的工具及提前查探线路,王某潜入仓库窃取财物,赵某在华丰公司后墙处望风。当晚王某成功进入到华丰公司的仓库,赵某在望风的时候,恰巧碰到华丰公司巡视的保安,在扭打的过程中赵某掏出刀子,连捅保安十几刀,保安当场死亡。随后赵某和对此不知情的王某、孙某一起拿着窃取的财物逃跑。之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经法院审判赵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孙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单项选择题
1.本案中王某、赵某及孙某的共同犯罪属于(  )。
 
  A.必要共犯
 
  B.事前共犯
 
  C.特殊共犯
 
  D.简单共犯
B[www.luzai.cn解析]任意共犯,指一人可以实行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的情况。必要共犯,是指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持械劫狱罪等。本案中属于任意共犯,因此,A项说法错误。事前共犯指事前有同谋的共犯,是指共犯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形成。事中共犯指事前无同谋的共犯,共同犯罪人的共犯故意,是在实行着手之际或犯罪过程中形成的。本案中犯罪属于事前共犯,因此,B项说法正确。一般共犯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共犯人是为实施某种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特殊共犯亦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集团性共犯,通称犯罪集团。因此,C项说法错误。简单共犯亦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某一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共犯人都是实行犯,不存在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问题。而复杂共犯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不仅存在直接着手实施共犯行为的实行犯,还有组织犯或教唆犯或帮助犯的分工。本案中的犯罪属于复杂共犯,本案中三人是临时起意的,属于一般共犯,因此,D项说法错误。所以,本题答案选B。
2.下列关于本案的证据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在现场收集到的从赵某身上掉落的一张纸条,属于书证
 
  B.附近的摄像头记录下王某及赵某犯罪的过程,属于物证
 
  C.王某在被讯问的过程中的录音和录像,属于视听资料
 
  D.公安机关从赵某藏匿的地方找到的杀害保安的那把刀,属于物证
D[www.luzai.cn解析]选项A中的字条并没有交代用什么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因此不能判断是书证还是物证,因此,A项不选。附近的摄像头记录下王某及赵某犯罪的过程,该录像属于视听资料,因此,B项不选。在询问证人、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过程中进行的录音、录像,应当分别属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勘验、检查中进行的录像,应当是勘验、检查笔录的组成部分。当这些资料用于证明讯问、讯问或勘验、检查程序是否合法等争议问题时,属于视听资料,因此,C项不选。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在本案中赵某作案的刀子属于物证,因此,D项正确。因此,本题答案选D。
3.王某、赵某及孙某分别构成何罪?(  )
 
  A.王某、赵某及孙某共同构成盗窃罪
 
  B.王某、孙某构成盗窃罪,赵某属于盗窃罪的结果加重犯
 
  C.王某、孙某构成盗窃罪,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D.王某、孙某构成盗窃罪,赵某构成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
D[www.luzai.cn解析]实行过限,指在共同犯罪中,原共同犯罪中某一或数个共同犯罪人,实施了超过原共同谋定的故意范围以外的犯罪行为。实行过限的犯罪行为由过限行为实施者自己承担,对过限行为没有共同故意的原共同犯罪人,不对过限行为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王某、孙某构成盗窃罪,赵某构成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因此,本题答案选D。
4.本案中,对孙某管制刑罚执行的机关是(  )。
 
  A.监狱
 
  B.公安机关
 
  C.法院
 
  D.社区矫正机构
D[www.luzai.cn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因此,本题答案选D。
5.赵某执行死刑的场所是(  )。
 
  A.法院
 
  B.监狱
 
  C.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
 
  D.刑场
C[www.luzai.cn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52条第3款规定:“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因此,本题答案选C。
 
 
21、案例分析题
王某怀疑某女孩在自己的服装店内偷东西,便在某知名网站自己的微博上发布一条监控截图照片并用文字说明:“此小妖女牵一条小狗,在我店转悠并偷窃店里的饰品和衣服,请网友搜索她。”网友纷纷跟帖,谴责和谩骂照片上的女子,并在该网站大量转发。此后有网友在该网站披露,此女为刘某,并上传了其照片、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但刘某并未在该店偷窃,知悉情况后,她立即通知该网站删除诋毁性言论和个人信息,但该网站没有删除。刘某投诉到某省电信管理局,省电信管理局责令网站改正,停止传播相关言论信息,与此同时,网友孙某根据该网站披露的地址将“小偷之家”的标语贴到了刘某家大门上。刘母因此气病住院,刘某也被迫辞去工作,连出门都得戴口罩。
 
1、本案中,网友孙某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不包括(  )。
 
  A.除去“小偷之家”的标语
 
  B.向刘某及其家人赔礼道歉
 
  C.赔偿刘母的医药费
 
  D.赔偿刘某辞去工作的损失
 
  参考答案:D
 
  www.luzai.cn解析: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D选项刘某辞去工作的损失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 
 
2、本案中,省电信管理局责令网站改正的行为属于(  )。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
 
  C.行政命令
 
  D.行政事实行为
 
  参考答案:C
 
  www.luzai.cn解析:行政命令,是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责令网站改正的行为属于行政命令。
  
3、本案中,下列刘某的权利,受到王某和网友的“人肉搜索”网络暴力行为侵犯的是(  )。
 
  A.姓名权
 
  B.名誉权
 
  C.荣誉权
 
  D.肖像权
 
  参考答案:B
 
  www.luzai.cn解析:《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王某在未查明真相的情况下,在网上指责刘某为小偷,网友跟帖、谴责和谩骂,侵犯了其名誉权。故本题答案为B。
  
4、本案带给我们的最重要启示是(  )。
 
  A.公民自由地行使权利应以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为限
 
  B.公民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
 
  C.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D.在网络空间发表私人言论应比公共言论受到更多限制参考答案:A
 
  www.luzai.cn解析:本案体现了民法的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公民行使权利不得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
5、对于网站对刘某的损害责任承担,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应赔礼道歉
 
  B.就刘某所有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C.单独就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D.应就损害扩大部分与侵权网友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D
 
  www.luzai.cn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22、案例分析题
 
 
陈某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1998年5月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只想不劳而获。1998年6月的一天,他在于邻居李某(19岁),张某(22岁),王某(15岁)闲聊中知道李会开车,就怂恿、教唆李某、张某、王某与他一起干。三天后找来一起释放的“牢友”丁某(丁某的开锁技巧高超),密谋偷盗小车计划。2000年1月,由陈某先看好目标,王某、张某负责望风,张某由于害怕被发现,中途跑掉了。然后由陈某、丁某采取用锯条拨开车门,更换点火器等方法盗窃车辆。得逞后让李某把车开到异地,再由陈某、丁某负责把赃车销售。在这一期间,陈某自封“老大”,策划多起盗窃案,共窃得桑塔纳牌轿车22辆,价值人民币250余万元。2005年该组织被查获。到案后,李某能主动交待,并指认了大部分盗窃地点,同时配合公安人员追回了大部分赃车,挽回损失100余万元。
  1.对本案陈某、丁某的行为和处罚分析正确的是( )
  A.陈某、丁某是罪犯  B.陈某、丁某是教唆犯
  C.对陈某应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  D.丁某积极参加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是主犯
  E.四人以上共同犯罪,是犯罪集团,因此,陈某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ACDE  【www.luzai.cn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律常识中的刑法部分。本题中,陈某和丁某构成盗窃罪,选项A正确。怂恿、教唆他人犯罪的只有陈某,因此陈某构成教唆犯,而丁某不构成教唆犯,选项B错误。《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陈某、丁某、李某和王某四人为了盗窃机动车,组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分工明确,“由陈某、丁某采取用锯条拨开车门,更换点火器等方法盗窃车辆。得逞后让李某把车开到异地,再由陈某、丁某负责把赃车销售。”属于犯罪集团,选项E正确。陈某是犯罪集团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应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选项C正确。丁某积极参加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是主犯,选项D正确。
  2.对本案李某、王某、张某的行为和处罚分析正确的是( )
  A.王某不构成犯罪 B.李某、王某、张某是从犯 C.张某是共同盗窃的中止犯  D.李某、王某、张某是胁从犯
  E.王某构成犯罪,对于他18周岁前的犯罪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E 【www.luzai.cn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律常识中的刑法部分。《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2000年1月开始,王某参与盗窃,其已年满16周岁,构成盗窃罪,选项A错误。但是,对于他18周岁前的盗窃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E正确。《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张某“由于害怕被发现,中途跑掉了”的行为,并没有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不构成犯罪中止,选项C错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是胁从犯。李某、王某、张某并没有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情节,不构成胁从犯,选项D错误。
  3.对李某到案后的行为分析正确的是( )
  A.指认盗窃地点,不是立功行为  B.到案后,李某能主动交待罪行,是自首
  C.配合公安机关追回赃车,挽回巨大经济损失,应该算是立功
  D.如果公安机关认定其有立功表现,对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E.到案后,李某如能主动交待公安机关未掌握的其他犯罪活动,以自首论
  CDE  【www.luzai.cn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律常识中的刑法部分。李某到案后主动交代罪行并指认盗窃地点,属于坦白,选项AB错误。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选项C正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D正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选项E正确。
 
 
 
张某多年来一直在某市天开区工作、居住,只在周末时回到该市南海县黄金镇与妻子团聚。2009年3月4日,南海县公安局民警接到举报,说张某家中藏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出自某古墓葬的珍贵文物。于是,四位民警身穿便服闯进张某夫妇住宅,张某夫妇当时正在睡觉。民警在没有出示警官证和检查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就揭开他们盖的被子,让张某起来接受讯问,并强行拿走了张某家中珍藏的宋朝字画一幅、明代陶瓷一件。双方因此发生冲突。张某在被限制人身自由中,遭民警殴打致多处软组织挫伤。张某共花费医药费360元,误工两天。张某对民警行为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民警行为违法,并赔偿其损失。
1.本案中民警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
A. 住宅权B. 人身自由C. 人格尊严D. 财产权
ABCD【www.luzai.cn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本案中,民警未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检查,侵犯了张某的住宅权、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并且在张某夫妇睡觉时掀开被子检查,有辱其人格尊严。所以ABCD都选。
 
 
2.对本案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A. 天开区人民法院B. 南海县人民法院
C. 市中级人民法院D. 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法院
AB【www.luzai.cn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因此,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而市公安局未改变具体行政行为。所以,B项正确,D项不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
所以,天开区人民法院作为原告的经常居住地也有权管辖,A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3项规定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1)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该项已废止);(2)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3)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4)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本案不属于上述类型的案件,所以C项错误。
 
 
3.如果被告在庭审中提交了事后从南海县公安局补开的日期为2009年3月4日的检查证,则该检查证()。
A. 不能用来证明民警行为的合法性
B. 可以用来证明民警行为的合法性
C. 属于传来证据
D. 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应当作为定案证据
A【www.luzai.cn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1)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2)被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其他证据。所以,A项正确。
 
4.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判决确认被告行为违法的同时,应当判决其履行的赔偿义务有()。
A. 赔偿张某误工损失B. 返还拿走的字画和陶瓷
C. 赔偿张某精神损失1 000元D. 赔偿张某的医疗费用360元
ABD【www.luzai.cn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所以,A、D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所以,B项正确。
 
 
5.如果张某向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市公安局履行复议职责,而其他法院已经判决民警行为违法,则法院应当作出的判决是()。
A. 判决维持被告的不作为B.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 判决被告限期履行复议职责D. 判决确认被告的不作为违法
D【www.luzai.cn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本案中,民警行为已被其他法院判决违法,再判决市公安局履行职责也没有意义。所以,D正确。
 
23、案例分析题
 
刘丽是某机关干部,与丈夫育有一女二子,次子李成是养子。刘丽丈夫去世后,其一人将子女抚养长大。长女李霞成年后定居美国。长子李明成年后与王芳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李刚。其次子李成患精神病已多年。2010年,李明出车祸身亡,王芳未再婚,一直与婆婆和儿子住在一起,照顾他们的生活。2011年10月,刘丽罹患肺癌住院治疗,虽经王芳数月的细心照料及治疗,仍无法控制病情,6个月后死亡。刘丽的遗产有4间房屋和10万元存款。死前刘丽立有一份遗赠,将其个人存款10万元中的2万元赠送给邻居张某,以感谢她多年来对她家的关心和帮助。其远在美国的女儿李霞打来电话称,刘丽死前曾打电话给她说,其死后全部遗产由李霞来继承,但没有其他证据。
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李霞所说的刘丽所立口头遗嘱有效
B. 李霞所说的刘丽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C. 李霞不在国内,没有继承权
D. 李霞享有的继承权是法定继承权
BD【www.luzai.cn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有关规定,口头遗嘱必须在危急情况下作出,且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具有法律效力。李霞所说的刘丽所立口头遗嘱,由于没有见证人见证,该遗嘱在形式上是不合法的,因此无效。故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C项所述没有法律依据,是错误的。李霞是刘丽的女儿,因此享有继承权,其享有的继承权属于法定继承权。故D项说法正确。本题应选BD。
 
2.对于李明之子李刚,其享有继承权的根据是()。
A. 法定继承B. 代位继承
C. 转继承D. 遗嘱继承
AB【www.luzai.cn解析】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本案中,李刚作为继承人李明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代位继承李明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故A、B项说法正确。转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李刚继承遗产的行为不符合转继承的情形,也不涉及遗嘱。故排除C、D项。
 
3.关于李成的继承权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李成没有继承权
B. 李成是刘丽的养子,养子也有继承权
C. 李成可以分得1间房屋和2万元钱
D. 李成是精神病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法接受继承
BC【www.luzai.cn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有关规定,在继承遗产时,养子女享有同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李成作为刘丽的养子,享有法定的继承权。故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刘丽的4间房屋和10万元遗产,张某接受遗赠可获得2万元存款,其余8万元存款和4间房屋由李霞、李刚、王芳、李成均分,每人可得2万元存款和1间房屋。故C项说法正确。李成虽然是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可以享有继承权,由他的监护人代为接受。故D项说法错误。本题应选BC。
 
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王芳没有继承权
B. 王芳和其子李刚均享有继承权
C. 在遗产处理前,王芳如果没有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
D. 王芳如果在遗产处理前再婚,则丧失继承权
BC【www.luzai.cn解析】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王芳享有继承权。其子李刚也因代位继承享有继承权。故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继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故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错误。本题应选BC。
 
5. 关于张某,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张某在知道受遗赠后,如果一直未作表示,则视为接受遗赠
B. 张某在知道受遗赠后,如果一直未作表示,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C. 张某在知道受遗赠的第三个月时表示接受遗赠,则不能获得受遗赠
D. 遗产分割时,张某接受遗赠可获得2万元,其余的遗产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A【www.luzai.cn解析】   《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故B、C项说法正确,A项说法错误。遗产分割时,张某可根据遗赠内容,分得2万元,D项说法正确。故本题选A。
 
 
 
 24、案例分析题
 
甲企业为一家食品加工企业,在一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中,县卫生局以甲厂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为由,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
 
  甲企业认为县卫生局的这一处罚决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受理了该申请,但并未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
 
  后甲企业又针对该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处罚决定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判决撤销原处罚决定。
 
  1.县卫生局在作出对甲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该履行的程序包括(  )。
 
  A.告知甲企业依法享有的权利
 
  B.告知甲企业其作出处罚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C.依照甲企业的申请组织听证
 
  D.听取甲企业的陈述和申辩,并依法进行复核
ABCD[www.luzai.cn解析1《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A、B两项正确。该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C项正确。该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D项正确。
 
 
  2.甲企业对县卫生局的处罚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复议。甲企业的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自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9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B.以口头形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C.向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D.以市卫生局为被申请人
AD[www.luzai.cn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1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B项正确。该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故甲企业既可以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市卫生局申请行政复议。C项正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根据该法第9条的规定,甲企业应在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60内提出复议申请。另外,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甲企业应该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即县卫生局为被申请人。A、D两项错误。
 
 
  3.复议机关并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甲企业又对该处罚决定提出了行政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企业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提起诉讼
 
  B.甲企业应以县卫生局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C.如甲企业起诉的被告不适格,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D.如甲企业起诉的被告不适格,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ABCD[www.luzai.cn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本案中,甲企业是针对原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故应以县卫生局为被告。A、B两项错误。
 
  该解释第23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C、D两项错误。
 
 
 
  4.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处罚决定证据不足而作出撤销判决,除证据不足这一情形外,下列哪些情形法院也可作出撤销判决?(  )
 
  A.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B.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滥用职权所作出的
 
  C.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D.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
AB[www.luzai.cn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A、B两项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6条的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根据该解释第57条的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C、D两项错误。
 
 
  5.如甲企业因停产停业而遭受了巨额损失,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了行政赔偿请求。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该案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
 
  B.该案件已经复议,故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C.应当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应得的利润
 
  D.法院可以就行政赔偿部分适用调解
ABC[www.luzai.cn解析]《国家赔偿法》第4奈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实施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A项错误。该法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本案中复议机关并未加重损害,故赔偿义务机关为县卫生局。B项错误。根据该法第36条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C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D项正确。
 
 

 

 

标签: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ml/78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