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招生信息:学校全称、代码、层次、类型、地址及录取规则

  

1.学校全称:安徽新华大学

2.学校代码:12216

3. 受教育程度:本科

四、学校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5.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5号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统一部署。恪守高校招生“十严禁”、“三十不准”、“八项基本要求”,落实招生信息“十项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考生政策加分按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不设单科成绩要求,外语专业不设口试要求。

2.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招生专业选修科目要求以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考生须达到所报专业的选修科目要求;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达到所报专业的选修科目要求。

3.按“学院”或“学院专业组”报考的省(区、市),学校按“专业明确”原则分类录取,按专业偏好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第一专业偏好无法满足,则按第二、第三专业偏好依次录取,以此类推。报考分数相同,按相应省份确定的相同分数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相关省份无相应规定,则报考分数相同者按以下排序规则录取:

(1)实行“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第一志愿为历史的考生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外语成绩、历史成绩、第二选修科目最高分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志愿为物理的考生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成绩总和、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物理成绩、第二选修科目最高分从高到低排序。

(2)实行“3+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成绩相同时,按考生语文、数学成绩总和、外语成绩总和、选修科目最高分从高到低排序。

(3)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文科类考生成绩相同,按语数成绩总和、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大到小排序;理工科类考生成绩相同,按语数成绩总和、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大到小排序。

4.艺术类专业认可生源省份备案规则,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对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随意愿”的原则进行备案。考生录取后,按照专业意愿,按照备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考生备案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文化课总成绩和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成绩。

我校河南省本科文科批次录取分数线排名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5. 若考生所报专业无法全部满足,且考生愿意接受专业调整,则将随机调整至有空缺的专业;若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报专业意愿,且考生拒绝接受专业调整,则考生将被拒绝入学。

6.各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的有关规定执行。

7.各专业招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制。

七、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安徽新华学院”;学历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安徽新华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8.学费标准:依据原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皖价格收费[2017]56号;原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皖价格收费[2018]70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4级新生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安信院[2024]20号)执行。

注:2024年最终招生专业详情请参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名指南》。

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坚持落实国家政策,资助方式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校级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学生手册》具体要求申请各类资助。

10、入学资格复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一次全面复审(包括入学资格审查、体检等)。复审不合格者,按生源地省份有关要求及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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