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各项人才补贴开始申报啦!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

  

为加快优秀人才集聚,更好服务东营经济社会发展,东营市已开始申报各类人才补贴。

1.研究生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

(一)研究生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的条件、补贴标准、期限等相关问题,请参见《关于申请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东营市人民政府工作的决定》(东人社字[2018]212号)文件执行的通知。

(二)研究生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由现用人单位每年申报。 申请范围为东营市企业2017-2018年5年内引进的全日制国内大学和国外(境外)大学研究生,并已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的(2018年和2018年已申请者) 2019年可继续申报)。 用人单位应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2日到县(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此项补贴。

2.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

(一)中小企业申请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的企业范围、补贴标准、期限等相关问题,请参见《关于申请一次性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营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办法》(东人社字)[2018]214号)文件执行。

(二)中小企业吸纳大学毕业生一次性补贴按年度申报。 适用范围为2013年起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三年的中小企业(根据招收人数一次性补贴,新员工可再次申请)。 用人单位应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2日到县(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此项补贴。

3、实习培训补贴

申请实习培训补贴详见《东营市青年就业培训(大学生实习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东人社字[2019]60号)。

4.失业大学生生活补助

失业大学生生活补贴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等相关问题继续参见《关于东营市失业大学生生活补贴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18]29号)。 213)。

5、企业新聘用大学生人才补贴

(一)企业新录用大学生人才补贴对象条件、补贴标准、期限等相关问题,参见《关于落实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5号) 。

(二)企业对新聘用大学生的补助,由原用人单位每年申报一次。 申请范围为2019年以来公司新聘用的首次在东营市就业、已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申请时处于就业状态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用人单位应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2日到县(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此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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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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