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之哲学主要考点汇总

  

哲学常识
  1. 马克思主义哲学
  (1)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为基础的革命性和科学性的统一。
  (2)世界的物质同一性。世界的本原是物质。列宁给物质下了一个完整而经典的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和反映。”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又能被意识所反应的客观实在,物质的唯一特征是客观实在性。
  (3)物质的存在形式。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形式。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脱离运动的物质是不存在的。运动是普遍的,绝对的。运动绝不是物质的偶然的外在的可有可无的属性,而是物质固有的根本属性。
  运动是物质的运动,脱离物质的运动也是不存在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揭示物质绝对运动的同时,并不否认物质具有相对的静止状态。任何事物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运动是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静止则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
  (4)物质的存在方式。时间和空间是物质的存在方式。物质的运动是在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时间、空间是运动的物质的存在方式。
  2. 唯心主义哲学
  唯心主义的两种基本形式,即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
  (1)主观唯心主义的主要特征是把主观精神(人的感觉、经验、观念、意志、心等)作为世界的本原,客观事物以至整个物质世界都是这种主观精神的产物。主观唯心主义必然导致只有自我才是唯一存在的“唯我论”。例如,英国大主教贝克莱认为,世界的本原是人的主观感觉,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感觉的复合,“存在即被感知”;马赫倡言“世界是感觉要素的复合”;康德的“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尼采的“自然选择的意志高于一切”;叔本华的“意志是世界的物自体,意志是一切存在和运动的根源”;波格丹诺夫的“经验是世界的最终构成要素”;杜威的“世界是我的观念,我的经验”;中国古代庄子讲的“万物与我为一”;孟子讲的“万物皆备于我”;陆象山说的“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王阳明说的“天下无心外之物,心包万物,心包万理,万物皆在我心中”,等等,都是主观唯心主义的典型代表。
  (2)客观唯心主义的主要特征是把某种脱离物质,脱离任何个人的精神(理、理念、宇宙精神、绝对观念、绝对精神等)变为独立的客观存在,并把它作为世界的本原和万物的创造者。它认为世界的本原不是人的主观精神,而是由超空间的客观存在的精神决定的,世界上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这种精神实体的派生物或表现。客观唯心主义的荒谬之处在于以哲学化的方式承认“宗教创世说”,其所谓的客观精神不过是上帝的别名。例如,19世纪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认为“世界是绝对观念的异化,物质世界是绝对精神的外化,绝对理念是万事万物的本源”;柏拉图的“理念世界是现实世界的影子”,“世界是上帝的确良创造物”,“人为天命所主宰”。中国古代哲人老子的“道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生万物”;和颐的“万物皆是一理,有理则有气,天者,理也”;朱熹认为“理在物先,理在事先,理是万物之本”,都是客观唯心主义的典型代表。
  3. 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1)联系的观点
  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2)发展的观点
  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但并不是所有的运动变化都是发展,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4. 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的一般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唯物辩证法是以联系和发展的观点为基本特征、由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科学体系。
  ①矛盾及其基本属性。矛盾是指事物内部两方面之间的既对立统一的关系。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为斗争性,统一性又称为同一性。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
  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a.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就是“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的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要坚持用矛盾分析的方法去认识事物,坚持两点论,全面地看问题,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
  b.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的事物及其各个侧面,在不同发展阶段上,其矛盾各有其特点:不同质的事物的矛盾各不相同;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矛盾各不相同;同一事物矛盾的各个侧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各不相同。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就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和活的灵魂。
  c.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矛盾的特殊性包含普遍性,个性包含共性。
  ③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矛盾存在,其中一个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的矛盾,这就是主要矛盾,其他处于次要地位起辅助作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首先,主要矛盾规定和影响着次要矛盾的存在与发展,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主要矛盾解决得好,次要矛盾就可以比较顺利地得到解决;次要矛盾解决得如何,反过来影响主要矛盾的解决。其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④矛盾的主要方面和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双方的力量是不平衡的,其中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是相互影响、互相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首先,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着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制约和影响着矛盾的主要方面。其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随着矛盾双方主次地位的转化,事物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⑤两点论和重点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a.两点论是在认识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不能忽视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也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b.重点论是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抓住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如果不分主次轻重,不抓重点,就会犯“均衡论”的错误。
  c.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相互包含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唯物辩证法是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要求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
  (2)质量互变规律
  a.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它揭示了一切事物、现象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的内在联系及其相互转化,又称量变质变规律。这一规律表明,事物的发展变化存在两种基本形式,即量变和质变,前者表现为事物及其特性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是一种连续的、不显著的变化,后者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是由一种质的形态向另一种质的形态的突变。在事物内部矛盾的作用下,事物的发展从量变开始,当量变达到一定的界限时,量变就转化为质变,事物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旧质事物就变成了新质事物。这是量变向质变的转化。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了新的量变。这是质变向量变的转化。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了事物无限发展的过程。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它们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量变中有阶段性的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b.质量互变规律对于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要求人们要重视量的积累,注意事物细小的变化,不可揠苗助长急于求成,对于消极因素,要防微杜渐;同时又要根据事物的发展进程,不失时机地促使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化

三)★★★★可能就某一部分展开考,重点。

    (1)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集中反映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思想。

    (2)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它深刻体现了发展的本质内涵,发展是人为了满足自身需要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

    (3)科学发展强调人是发展的主体,既是发展的目的又是发展的手段,体现了依靠人民谋发展和发展为人民的辩证统一;

    (4)全面发展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体现了辩证法的全面观点;

    (5)协调发展就是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五个统筹”体现了辩证法的普遍联系的观点和协调矛盾各方关系的辩证方式;

    (6)可持续发展是指发展的持久性、连续性和可再生性,体现了辩证法的发展过程性思想。

    22.认识(认识论三对立:可知论和不可知论、反映论和先验论、能动反映论和直观反映论)(四)

    (1)认识的本质,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①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原则,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②揭示出人的认识所具有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③能动性和反映性在实践基础上统一,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

    (2)认识主体是从事社会实践和进行认识的人;主体对信息的选择表现:感觉选择;信息能动选择;自觉选择

    (3)认识客体是指进入人的认识活动,被主体的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客观对象;

    (4)认识中介是各种形式的认识工具、手段及其操作程序和方法。主客体关系:改造被改造,反映被反映

    (5)人的认识不仅仅是客观事物的“摹本”,并且为改造客观事物提供“蓝图”,这是认识主体在反映中的创造性;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需要发挥人的信息选择机制和信息重构机制的作用,这是主体能动性。一切唯物主义认识论都是反映论,唯物和唯心认识论区别:是否承认客观事物是对象,实践是基础。

    23.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认识和实践的辩证关系)(四)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四个决定作用

    ①实践是认识的源泉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③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根本标准④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实践是认识的动力四点:提供新课题;经验材料;研究手段;规定发展方向

    (2)认识对于实践也有巨大的反作用:思想本身不是现实力量,和实践相结合才会变现实,被群众掌握才起作用

    ①实践本身就包含认识的因素,需要以正确的认识作先导;

    ②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逻辑;

    ③认识能够反过来指导实践。正确认识对实践起促进作用,错误认识对实践起阻碍作用。

    (3)实践的基本特征:①物质性。唯物实践观与唯心实践观的区别;②直接现实性。实践与认识的区别;③主观能动性。人的实践与生物适应活动区别;④社会历史性。实践是人和社会的存在方式。

27.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在认识中的作用(四)

    (1)理性因素是指人的理性直观、理性思维等能力,它在认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①指导作用;②解释作用;③预见作用。

    (2)非理性因素是指人的情感、意志,包括动机、欲望、信念、信仰、习惯、本能等,以非逻辑形式出现的幻想、想像、直觉、灵感等也属于非理性因素。非理性因素对人的认识活动的发生与停止、对主体认识能力的发挥与抑制起着重要的控制和调节作用。动力、诱导、激发

    (3)非理性因素对理性因素起着动力调控的作用,同时又要受人的理性因素的决定与制约。

    28.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四)

    (1)客观事物本身的复杂性及发展过程的无限性,认识要受到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限制,认识的发展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过程。

    (2)就某个具体事物而言,人们对它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对于过程的推移而言,人们的认识又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

    (3)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性决定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和历史的。人们的认识和客观过程的符合是一定的具体历史条件下的符合,是在社会实践发展的一定的具体历史阶段上的符合。反对割裂二者统一的“左”和右的错误。

    29.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四)★★★★★(自主创新是重点,要背熟,并进行扩展)

    (1)人类的实践和认识是永无止境的过程,要求我们不断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创新,使我们的思想和理论不断随着客观实际的变化而变化,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以实现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2)创新包括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理论创新是实践创新的先导,实践创新是理论创新的基础,两者相互依赖、相互促进。

    30.真理(四)★★★真理与谬误的界限:是否正确反映客观对象的本质和规律;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1)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

    (2)凡是真理都具有客观性:①真理中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②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真理的客观性两点)

    (3)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的含义:①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包含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客观性)②世界是可知的,每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可知性)③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无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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